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贵州省民政厅日前印发通知提出,试点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工作。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试点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减少确认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通知要求,要合理选定试点范围。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民政局可选择人员力量强、工作基础实、群众基础好的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并严格执行试点工作报批制度。要压紧压实试点责任。全面落实“村级研判、乡级确认、县级监管、市级督导”四级责任,着力构建试点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出成效”。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三级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政策知晓度。要抓好试点工作总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结合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创建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培育和总结,力争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为纵深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模式、新样板。(施绍根)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