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宗委 李 阳
近年来,山东省龙口市紧紧围绕“村民满意”这一目标,以创建山东省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为契机,按照同步试点、同步完善、同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逐步推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双流程一记实”同步操作法,促进村级事务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规范决策流程 夯实群众根基
决策操作流程按照村党支部动议、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利益相关方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决议实施、结果公开的九步决策操作流程,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现民主化、阳光化。
决策酝酿站稳群众根基。明确村级重大事项范围,各建制村结合本村实际,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将村级经济发展、村庄建设规划、经济合同签订等13类内容,研究形成简明易懂、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本村重大事项范围。
同时,设置村党支部动议和村党支部会议提议两个环节,涉及村级重大事项范畴的事项,首先由村党支部提出动议,群众“初审”后,再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议,完成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初步酝酿。
决策完善实现村级决策与村民意愿有机融合。设置村“两委”会议商议、利益相关方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等环节。按照“逐步扩面、多方参与、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的推进思路,对决策初始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和民主表决。
决策实施把群众意愿转化为现实成效。设置决策实施和结果公开两个环节。由村“两委”按照决策方案,采取定人、定责、定时的“三定”措施,确保决策内容无偏差落到实处。第一时间将决策实施结果以村务公开栏或同步召开会议、广播播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公示公开,方便群众知晓。
规范监督流程 保障群众权利
针对“决策操作流程”程序,同步配套设置镇(街、区)党(工)委把关、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指导的监督流程,确保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流程监督、指导,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重抓程序上的监督。包村干部全程参加村级“决策执行流程”的每个环节、每次会议。督促村级走全每道程序,及时了解进度,督促村级走实每道程序,确保“决策执行流程”不走样与连贯性。
重抓内容上的监督。包村干部参加村级决策会议被赋予把好议事规则关、把好议事指导建议关的职责。针对各种会议规定,核查应到会人员、实到会人员、同意票数、反对票数等情况。根据会议进展和研究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为完善决策方案出谋划策,提升决策方案的整体水平。
重抓关键节点上的监督。以“决策执行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为抓手,乡镇一级着力抓好“三审一验”,切实保证对村级决策的有效监管。“三审”,即审查村党支部动议决策事项时的情况、审核村“两委”会议商议形成决策方案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审批通过后的决策决议。“一验”,即决策实施结果公开后,镇(街、区)党(工)委集中组织检查验收,做出综合鉴定,结果纳入村“两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规范记实流程 保障决策落实
根据决策操作流程和决策监督流程具体步骤,配套设置《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程记实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据实填写,由镇(街、区)包村干部、工作片区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签字,通过全程记实实现“痕迹化”监管。
实行“三级签字”定责制。对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过程中每道程序的落实情况,都由专门人员如实填写《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程记实表》,并由包村干部、工作片区负责人和镇(街、区)党(工)委三级进行审核签字确认,使村级所有重大决策事项的所有步骤都翔实准确。
实行“有错必纠”问责制。市级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村级议事决策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时段检查,并按照“谁主持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视情追究镇、村相关人员责任。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大小等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单位分别为山东省烟台市民政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民政局)
(来源:中国社区报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