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冉冉
党的十八大以来,体球网总书记两次赴青海考察调研、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青海发展擘画蓝图、指明方向。十年来,青海民政系统牢记嘱托、奋发进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27.6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759个,共投资58.85亿元,调整提高各类民政救助保障标准,集中办成一批暖民心、顺民意、惠民生的大事实事,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民生问题,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一曲民生华彩乐章正在高原大地、三江源头奏响。
全面发挥民政工作社会建设兜底夯基作用
十年来,青海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在对口援青力量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大力帮扶下,青海提前一年实现全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青海民政系统又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十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各类民政救助补助资金272.31亿元,切实发挥兜底保障职能。连年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2022年每人每月7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1920元提高到2022年每人每年5676元;特困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3100元提高到2022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落实,为每人每年12600元。社会救助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医疗救助覆盖城乡困难群众、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付率达94%;临时救助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救助上限提高到年城市低保标准1.5倍,5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权限下放至乡镇,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困难群众的申请难、时间长等问题。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十年来,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累计投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86亿元,开展街面巡查35万余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38亿元。
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建立城镇社区工作者3岗17级和村干部“基本报酬+4项补贴”薪酬体系,社区工作者薪酬每月最高达8000余元,平均达4000元。2019年—2021年共争取资金3000万元,试点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宣传推广“暖心党建”“四个六工作法”等一批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方式方法。全省打造8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示范点和10个省级示范点。拓展基层治理阵地,全省建成33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乡镇(街道)覆盖率达83.7%。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达到6.5万人,全省依法登记志愿者服务组织6900余家,志愿者达61.4万人。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34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支持社会组织实施脱贫攻坚项目423个、引导社会组织落实助力乡村振兴任务 124次,引入资金2.2亿元。
基本社会服务提档升级。青海省民政厅支持西宁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打造全国养老服务先行示范区;支持海东市探索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发展模式,推动互助型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探索开展多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养老服务;支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探索高原牧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做实兜底性特困老人供养服务。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受益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超过150万人次,培育和发展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家政公司120余家。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4.7亿元,推动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建设改造提档升级。稳慎做好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审核报批。
以改革创新激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十年来,青海民政系统坚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改革创新、完善机制、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民政工作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激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活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个民政”破解发展难题。青海以“智慧民政”建设为载体,以“阳光民政”建设为品牌,以“服务民政”建设为抓手,以“幸福民政”建设为目标,探索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一批殡葬综合改革的本土经验正在形成,包括散埋乱葬治理“平安经验”、节地生态奖补“门源流程”、移风易俗“海东做法”等。青海已初步搭建起“智慧民政”架构,16项核心业务系统已初步建成,其中,“一中心两平台”(民政数据资源中心,民政统一公众服务平台、五级民政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建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启动运行,组织开发社会救助申请人脸识别系统和救助申请APP,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四项举措”纾解急难愁盼。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指导推进西宁市“资金+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拓宽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充分考虑全省五类、六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实际情况,将老年人“无劳动能力”认定年龄放宽到55周岁以上;将“二级视力残疾人”确定为无劳动能力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支持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大专、本科等普通高等教育的特困人员完成学业。探索老年教育社会化办学路径,以西宁市为试点,依托社会组织开展运营,举办行政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社区等区域型开放型特色型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课堂)。省民政厅编印汉藏双语版《民政惠民政策百问百答》,其中包括社会救助、养老、助残、老龄待遇、儿童关爱、基层治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政策,分发至各地民政部门和村(居)指导其开展工作。
“四进试点”延伸惠民触角。一是养老护理服务进家庭。积极筹措资金,依托社会组织开展人员选送培训、业务指导、跟踪管理、回访监督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下岗职工到养老护理员岗位上,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志愿服务进医院。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期选派“社工+志愿者”到5家省级医院开展志愿服务,重点为老年患者、残疾人患者以及偏远农村牧区的少数民族患者入院就医提供志愿服务。三是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进基层。投资242万元开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为西宁市、海东市60个基层服务点配置康复辅具,社区里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有需求人员可免费租赁康复辅具。四是殡葬服务进社区。针对城市居民办丧难的问题,探索依托社会组织为城镇社区群众提供殡仪礼仪、移动殡仪场所、治丧场所布置等专业安全、质优价廉的服务。
全面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
十年来,青海民政系统着力固本强基、固本蓄力、固本铸魂,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基础设施投入、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聚焦突出问题,青海民政系统以“转作风、勇争先”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少数地方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有偏差、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存在安全隐患、移风易俗成效不太明显、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相应的机制。青海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用政治机关建设标准和要求推进民政机关党的建设,教育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继承优良传统、弘扬优良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十年来,青海累计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33.17亿元,筹集公益金39.92亿元,为提升民政硬件建设水平提供了资金保障。新建10个全省示范性养老基地,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2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47%,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31%。全省有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1749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 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5%。建设22个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有32个儿童福利机构,村(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0%以上。建设161个城镇社区办公服务设施、1762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覆盖率分别达94%和83%。
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将加强立法、政策创制、标准编制作为促进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全面提升青海民政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聚焦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青海重点推进社区治理、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制度建设。结合省情、民情、社情,出台《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青海省委、省政府《体球网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民政厅《体球网加快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步伐 着力推进“四个民政”建设的意见》等若干文件,以及婚俗改革、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殡葬改革等便民惠民政策,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和城乡统筹、标准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研究制定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留守妇女等出台相应保障措施。
新征程上,青海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对照新要求、把握新规律、担当新使命,紧盯青海发展相对滞后、基本民生保障任务重等实际,围绕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要求,统筹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项民政工作,探索适合本省实际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