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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进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标准化建设——
用标准达成共识 用规范凝聚合力

时间:2021-12-0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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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安 娜

标准化建设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路径和技术保障。近日,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编制印发《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标准化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围绕优化标准谱系、提升标准质量、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规划思路、设计蓝图、明确任务、制定措施,为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和全新引擎。

聚焦服务创新 健全民政标准体系

作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的业务范围涉及社会服务管理的方方面面。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基本建成覆盖社会建设和民政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先后制定、修订地方标准20余项,探索建设了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

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标准框架虽已初步构建,但各领域标准子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人民群众生活新期待、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新形势、现代民政转型新需求相比,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亟待改善,围绕拓展服务边界、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创新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十分必要。

为此,《计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标准谱系,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以制定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为重点,以采信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为补充,搞好各类标准的“高中低协同”;要推动政府主导、社会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多部门共同管理,实现京津冀标准化常态化协作的“横纵联配套”;要聚焦支架型、急需类、引领性标准的动态升级,贯通标准子体系的“网格节衔接”。

突出质量领先 优化民政标准供给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适应当前形势任务要求,找准标准化建设的发力点、切入点,成为当务之急。

《计划》重点明确:在现有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福利等标准的基础上,加紧制定社区建设与服务、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等支架型标准,撑起子体系标准骨架;按照急需急应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救助、慈善捐赠等急需类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主动向前一步,搞好养老服务、婚姻登记、信息化等引领性标准制定、修订,为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提供“类全、质优、便捷、实用”的标准供给。

例如,今年10月1日,北京市颁布实施《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近年来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的服务管理运行情况为基础,汇聚整合、系统分析了服务对象的建议需求,重点规范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评价等内容。

同样是今年10月1日,北京市新修订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也正式实施。该标准与国家相关标准有机衔接,紧贴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实际,重点修订完善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定位、类别划分、申请条件、评定要求等方面内容,为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了更加科学、可以量化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尺度。

完善制度体系 强化民政标准应用

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标准化建设,是改进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方式的时代选择和重要途径。那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在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全面维护服务对象权益方面,如何更好发挥标准的归置、引领、助推作用?

《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全程管控制度,实施标准制定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推行域外评估制度,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因应评估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动态搞好标准修订和维护更新;探索前置嵌入制度,引导促进业务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同步研究相关标准制定问题,实现源头契合、起点同频;完善试点示范制度,遴选一批标准化试点单位,探索实践可复制可推广的落地施行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延展推动标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得到应用。

坚持多措并举 夯实民政标准保障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标准化工作是引领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必须从工作机制上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保障。

围绕标准保障问题,《计划》指出要坚持高位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标准化信息化和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坚持协调联动机制,标准体系主责部门牵头建立本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调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中介机构等参与标准化建设,增强工作合力;坚持动态宣贯机制,采取新闻宣传、政策解读、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试点示范等多种方式,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坚持多维支撑机制,着力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多渠道搞好标准化资金保障,不断强化与科研院所、专业智库等合作,发挥专家咨询与技术指导作用,最大限度提升标准制定和实施效益,更好服务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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