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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时间:2022-10-1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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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彦川 通讯员 林 静

2014年11月赴福建调研时,体球网总书记为福建擘画了“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宏伟蓝图。2021年3月赴福建考察时,体球网总书记要求福建“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福建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次赴福建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闽工作近18年里所形成的科学理念、宝贵经验,牢记初心宗旨、担当使命任务,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扎实办好为民实事,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贡献民政力量。

织密制度网络 兜牢基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紧锣密鼓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创新机制和方法,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兜底工作提质增效,使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2013年,福建省开始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并从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方面明确低保准入资格。2015年,省政府提出“应进则进、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社会救助申请者转移性收入的免计、就业成本的扣减、金融资产的扣除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杜绝“一刀切”“人情保”等问题。

2019年,福建省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从2021年起,福建省城乡低保标准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2%—48%确定,并调整城乡基本生活救助省级补助政策。同年,福建省还修订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提出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实行单人保政策;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完善认定条件和自理能力评估标准,明确照料服务和监护的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61.8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年9960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6倍和3.7倍,为最低工资标准的45.1%;特困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2.2万元,较2016年建立之初增长1.7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100%实现集中供养。

在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福建省马上着手开展低保人口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对象衔接、政策衔接和管理衔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在临时救助方面,坚持“有难必帮、凡困必救”,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十年来,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43万人次、支出资金超过19亿元;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915万人次。

凝聚社会力量 托起民生暖阳

福建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登记社会组织3.6万家,较2012年翻一番。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稳中求进,如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率先试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改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中积极作为。截至2022年6月,全省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有790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持证社会工作者达2.6万人,比2012年增长11倍,1101个乡镇(街道)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注册志愿者692万人、志愿服务团体9万个,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总数超过100万个。在“中华慈善奖”的历届评选表彰中,福建省获奖数量均位居前列。

2022年,福建省民政厅出台切实加强民生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措施,涵盖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加快民生项目建设、稳步拓宽就业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4个方面。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全省1269家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费超过1亿元,惠及企业2.3万家。

为落实体球网总书记“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的指示,福建省民政厅作为促进全省老区苏区发展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启动实施“阳光1+1(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牵手行动”。从2019年11月启动至今,已促成1630家社会组织与1576个老区村结对帮扶、深度合作,累计投入、利用资金13.6亿元,促成项目5127个,惠及群众325万人次。

多方实力敬老 八闽夕阳美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省委、省政府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建成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万余处,覆盖率达72%;建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工作机制,新建和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84%。

此外,全省先后出台“养老二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由46家增加到172家,覆盖所有县(市、区);实施“养老从业人员万人培训计划”,全省专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由6000人增加到2.6万人。

十年来,福建民政系统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把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里,在缓解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负担的同时,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意愿。8个设区市先后获批国家级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6亿元。福州、厦门、三明等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目前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000张。此外,全省还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38万户,极大地提升了老年人的安全感。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还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就近用餐问题,并在2022年将长者食堂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各地以“办得起、办得久、办得好”为目标,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争取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以上食材可溯、服务规范、价格公道、安全卫生、老年人满意的示范性长者食堂。同时,推进“食堂+学堂”建设,开展居家养老相关知识讲座等,让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密集推出实招 暖政呵护“花朵”

福建持续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并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体球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措施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共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542名、村(居)儿童主任1.77万名,实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覆盖。

2012年以来,福建省先后两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纳入保障,对象范围从四类扩大到六类。截至2022年8月,全省有1.4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福建还持续实施各类专项行动,资助成年孤儿完成学业,为病残孤儿提供手术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

针对儿童的情感需求,福建省启动了“福蕾行动计划”,动员全省630家社工服务机构、1101个社工站、756支志愿服务队参与其中,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假日关爱、亲情陪护、心理疏导、结对帮扶等服务。特别是针对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开展关爱服务,帮助2960余名儿童走出困境。各地还积极培育示范典型,莆田市“一网四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三明市“三聚三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创新社区治理 服务精准精细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制定《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城市社区服务通用要求》等地方标准,构建社区服务标准体系。成立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为全省社区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全省村(社区)100%建立民主协商制度,民主议事厅覆盖率达100%。推进相关部门数据在社区集成运用,政府公共服务在社区100%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社区服务实现专业、便捷、舒心、精细。

出台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十条规定、社区(村)工作准入制度,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清理行动,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优秀社区(村)“两委”负责人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制度(每三年1次)。实施“三岗十八级”等制度,完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

展望新时代,迈步新征程,福建省将加速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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