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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发挥好地名“润物无声”的价值引领作用

时间:2022-05-1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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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日前,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会上,黑龙江、山东、湖北、云南四省民政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重庆市奉节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经验交流。本报今日摘编会议发言材料,以飨读者。

以新《条例》为新起点 以新制度为新动力

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董 濮

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民政部体球网地名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地名在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时代精神、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社会治理、服务百姓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

在引导上确保有力有效。省民政厅积极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协调,针对新《条例》专门制订宣传引导计划,有效发挥融媒体功能,形成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宣传矩阵。

在宣传上力求有声有色。省政府官网发布《条例》全文,增强权威性;省民政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龙江地名故事”系列视频片,提升影响力;福利彩票票面印制宣传语,积极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扩大覆盖面;选取大兴安岭北极等特色地域发布宣传口号、视频,提升感染力。

在学习贯彻上注重落实落细。黑龙江将新《条例》列入省政府常务会会前讲法内容,并纳入省委党校培训、全省民政系统培训等学习计划。启动《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确保政策上下衔接。全面梳理新老《条例》异同点,制作解读手册和工作要点,印发全省指导学习实践。

下一步,黑龙江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地名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四个服务”功能。

突出政治性,推动地名工作更好地为守好祖国“北大门”服务。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是东北地区的政治责任。黑龙江将勇担政治责任,围绕“五个安全”,继续发挥地名工作在强边固边和智慧边防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服务兴边富民行动,推进祖国东北边疆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突出经济性,推动地名工作更好地为龙江“民生振兴”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地名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推动黑龙江省地名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有机衔接,全面提升规划质量,用地名工作赋能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突出社会性,推动地名工作更好地为“幸福龙江”建设服务。省民政厅推动建设地名地址应用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实现功能实用化、应用大众化,真正做到惠民、便民、利民。助力智慧治理,不断总结智慧地名标志设置、网格化管理+地名标志维护、信息互通主动对接企业服务等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广,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突出文化性,推动地名工作更好地为弘扬龙江“四大精神”服务。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是黑龙江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与龙江地名文化水乳交融。黑龙江将继续发挥在国家民政部支持下建设的全国首家地名类实体展馆——黑龙江省区划地名文化展示中心的作用,从地名视角呈现龙江时代记忆,弘扬时代精神,持续做好地名文化挖掘和文化展品征集。

挖掘齐鲁文化深厚资源 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力度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炳国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山东民政系统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宣传贯彻工作。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省民政厅党组紧盯《条例》修订动向,年初,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列入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做好准备。民政部预告通知下发后,省民政厅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接正式通知当日即刻转发,并对学习贯彻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媒体平台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形成宣传合力。市县民政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展板、宣传折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淄博市民政系统开展“干部学《条例》,一起讲地名”活动,组织集中宣讲;日照市在市政府和各市直机关电子屏播放宣传海报,做到同步宣传;曲阜市启动打造主题公园,让《条例》走近群众生活。

积极协调,稳妥推进。省民政厅坚持把对照《条例》抓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逐项对标推动。一是推进建立协调机制。与省委编办对接建立省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有关事宜。二是推进有关职能移交。与省委编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接,共同研究住宅区、楼宇名称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三是推进制度完善。对接地名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推进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四是推进执法试点。指导日照市对接司法部门研究出台地名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引。

下一步,山东省民政厅还将持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

持续深化学习领会。加大学习力度,省民政厅筹备举办全省市县民政局局长培训会议,对《条例》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领会核心要义。广泛利用大众媒体、政府官网、融媒体等平台宣传,保持宣传热度。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加快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推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民政厅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力争6月底前申报成立省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市县两级年内普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二是稳妥完成有关职能移交。对接省委编办,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密切协作,厘清工作边界,指导各地稳妥做好有关职能移交工作。

大力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地名规范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细化完善申请审核、综合评估、专家论证等环节,建立地名备案公告等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地名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地名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打造地名品牌助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力度。深度挖掘齐鲁地名文化资源,开展一系列黄河地名文化传承弘扬活动,加强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四是提高地名法治化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让地名有文化 有内涵 有记忆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昌宏

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条例》后,湖北省民政厅迅速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形成良好工作态势。

坚持多点发力,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将《条例》纳入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政讲堂、年度区划地名业务培训、新任民政局局长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学习。加强省市县协调联动,实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地名管理协调机制。省领导对《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作出批示。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借《条例》实施,研究好湖北省地名命名更名,让地名有点文化、有点内涵、有点记忆。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按照《条例》体球网建立各级协调机制的规定,将湖北省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同时推动市县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

坚持立法定标,加快立法修订和标准制定。省民政厅将尽快组织修订《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推动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地名管理制度。同时,加快推进《地名属性信息采集质量检查规范》申报民政部行业标准,推动《地名公共服务数据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落地实施。

坚持依法管理,持续推进地名标准化。省民政厅将持续开展地名规范化管理,明确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地名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地名管理合力。通过日常管理,坚持使用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助力乡村振兴,适时开展乡村地名标志设置。

坚持文化传承,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保护。推动各级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打造地名文化保护精品工程。开展第二届“寻根荆楚文脉、寻找最美地名”评选等活动。开展《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编纂,深入挖掘保护湖北省地名文化。引导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开展地名文化的转化利用。

坚持融合创新,开展“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划、地名、界线三大基础地理国情数据融合应用,开展民政业务信息系统融合区划地名地理空间属性信息试点,探索地名代码赋码管理模式,为民政业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助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卫 星

云南地处边疆,国境线长、民族众多,地名文化多元,科学管好、规范好、用好边境地名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对维护国家主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具有深远的影响。

高位推动、系统谋划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积极主动向上对接、对下指导、横向联络,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第一时间向省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高位推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并积极推进《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二是在省政府支持下建立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压实各职能部门地名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及时召开省民政厅党组会,组织中心组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制订宣传贯彻方案,带动全省民政干部兴起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多点发力、全面覆盖

统筹宣传工作,做到“面上广泛覆盖、线上分类指导、点上示范带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体系。一是组织动员各类传播力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重要位置及时刊登、推送《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力度最大、覆盖最广、知晓度最高。二是及时将《条例》学习贯彻纳入云南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学习日程,努力营造民政系统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三是制定印发《体球网深入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指导16个州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快推进宣传工作的落地落实。

夯实基础、注重实效

以完善法律体系和工作制度为牵引,多措并举,保障《条例》贯彻落地见效。一是把修订《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纳入立法计划,全面启动修订工作,加快推进云南地名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二是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纳入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督导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认真开展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持续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专项建设行动。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云南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建立各级联席会议机制和政策制度法规创制,构建地名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地名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聚焦地名管理重点工作,系统规范边境地名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积极服务国防安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建立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老地名纳入非遗保护范围,讲好中国故事和云南往事。四是持续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运用,推动地名信息在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云南全域旅游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结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 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陶志红

北京是国家首都,履行好新《条例》法定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规范管好、用好地名,对维护国家首都形象、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高度重视,系统协调谋划

北京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地名工作,地名保护已被纳入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并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实施。《条例》实施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按照民政部和市政府要求,第一时间谋划部署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积极主动与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沟通,向兄弟省市学习取经,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另外北京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全面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措施规定。

全面系统总结,新旧无痕转换

为迅速将地名工作重点转移到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中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系统总结了原《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地名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并对照新旧《条例》,逐条分析研判,把地名工作划分为政策标准体系、权力清单、地名规划方案、地名文化保护、命名与更名、建筑物名称、地名标识、农村地名、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批后监管、地名执法和地名宣传等12个方面;对先期取得宝贵经验的配套制度、地名规划、建筑物名称、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地名宣传等工作,全面总结,补充完善相关措施;对先前由于各种原因推进不畅的地名标识、农村地名和批后监管等问题,客观分析不足和成因,对照《条例》新要求,逐一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做到无缝衔接,无痕转换。

构建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地名管理体系

下一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将切实履职尽责,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首都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北京市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与民政部门共同牵头的市区两级地名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标准和工作规范,夯实地名管理的体系框架。

继续从地名规划入手,强化地名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融合,在建筑物名称、地名标志设置、农村地区地名、地名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继续巩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结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实施,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三山五园地区传统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建立系统完整的北京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根据《条例》,梳理权力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持续推进《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在地名批后监管以及地名执法方面做出制度性的创新和突破。

持续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运用,在完成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地名信息化在智慧城市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积极作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讲好地名故事 彰显“诗城”特色

重庆市奉节县委副书记、县长 巩义胜

近年来,重庆市奉节县高度重视地名工作,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文化保护和传承创新为引领,持续推动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修订公布后,第一时间研究部署,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坚持高位推动。奉节县及时召开地名管理联席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压实地名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八五”普法,奉节县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深入学习《条例》。

营造浓厚氛围。奉节县精心做好《条例》解读引导,同步发放宣传标语1000余条、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信息500余条,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贯彻《条例》,是基层政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奉节县将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动地名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健全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奉节县坚决贯彻落实党管地名原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发挥地名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研究重大地名工作,细化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合力,推动地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持依法管理与提升服务、规范程序与精细操作并重,加强城乡一体化地名标志规范化建设,从源头杜绝不规范地名产生。

讲好地名故事,彰显“诗城”特色。奉节县深入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创新,组建地名工作专家组,全面开展地名文化资源的存量、分布、内涵摸底调查,编撰《奉节地名文化大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制《奉节县历史地名保护规划》,对1351个老地名制订落地方案,采取保持稳定、恢复启用、挂牌立碑等保护措施,规划建设奉节地名文化展示中心。深入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宣传展示地名背后的生动故事、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大力推进夔州诗词命名行动计划,把故乡记忆、地域体验等元素融入地名文化。

挖掘地名内涵,助力乡村振兴。奉节县坚持用地名工作赋能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地名方案、城市建设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地名“记住乡愁”的独特价值。围绕特色村落优势资源,按照地域相近、故事相连的理念,对地名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开发,培育“三峡原乡”乡村地名品牌体系,大力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助力乡村释放发展潜能,展现奉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山乡巨变,让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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