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祝 闯
日前,《重庆市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市以立法的形式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条例》对哪些慈善行为进行了规范?赋予政府部门哪些具体职责?值此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问:近年来,重庆市慈善事业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慈善捐赠75.81亿元,慈善救助超过800万人次。请您谈谈重庆进行慈善立法的初衷。
答: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对新时代慈善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重要作用的精准定位,赋予慈善事业新的光荣使命。近年来,重庆市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慈善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慈善氛围不浓、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促进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亟待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推动重庆慈善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问:《条例》共有33条,其中哪些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重庆的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地规范了哪些慈善行为?
答:《条例》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坚持党的领导。《条例》立法原则中,明确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为全市慈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营造慈善氛围。《条例》提出,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重庆慈善周”,相关部门、单位和慈善组织应当集中开展慈善宣传,推动慈善活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家庭。支持慈善文化建设,培育巴渝慈善文化品牌。开展“重庆慈善奖”评选,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表彰。
强化慈善组织管理。《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从慈善组织制度建设、慈善募捐和接受捐赠、财产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引导个人求助。规定求助人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合理确定求助上限,公开受助款物用途及剩余款物处理方式等。要求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等对其发布的个人求助信息负有核实、风险防范提示、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置责任。强调不得利用个人求助实施公开募捐。
补齐应急慈善短板。在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条例》明确,发生突发事件时,市、区(县)政府应当将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慈善资源,提供需求信息,畅通捐赠物资收储、调配、通关、运输、发放的便捷通道,引导各类慈善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需求信息,依法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募捐活动,及时公开慈善捐赠款物的募捐、接受和使用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活动。
推动社区慈善发展。《条例》提出,创新村(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村(社区)慈善捐助点,鼓励实施村(社区)慈善项目。同时,明确提出乡镇(街道)落实辖区内的相关慈善工作的责任,要促进村(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引导村(居)民参与慈善活动。
强化政府支持和保障。《条例》提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孵化培育、人员培训、公益创投、项目指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慈善组织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引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信托发展;支持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相关部门加大慈善捐赠税费减免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监督管理。为推动形成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条例》明确了慈善工作重点部门职责,并提出民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慈善信托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慈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建立信用制度,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
问:《条例》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慈善事业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中民政部门承担了哪些具体职责?下一步,将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答:《条例》明确市、区(县)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强化了市、区(县)民政部门七个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慈善项目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事项;加强慈善信托备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的监督管理;开展慈善项目评估;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加大慈善捐赠税费减免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法确认、及时更新具有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加强与财政、公安、人力社保、文化旅游、网信、审计、税务等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慈善违法案件相关处理情况。
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今后,重庆市民政部门将按照慈善法和《条例》规定,大力推进依法治善,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重大慈善项目的专项检查,加强慈善信托备案管理。二是全面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和公开募捐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慈善,提高慈善公信力。三是继续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慈善组织确认工作,并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加大慈善捐赠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慈善违法案件相关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