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召开2022年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动员广大社会组织为稳住经济大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广大社会组织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参与稳住经济大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助力经济社会建设的政治责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一是要为稳住经济大盘贡献力量。要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为稳住经济大盘出台的一系列帮扶措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问题,为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主动减免相关费用,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二是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贡献力量。要主动挖潜,合理开发专兼职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中见习或就业;要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动员会员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工作岗位。三是要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通过产业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慈善捐赠等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支持力度,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
会议要求,广大社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工作实效。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搭建工作平台,抓好跟踪指导,强化新闻宣传,并把社会组织参与助力经济社会建设情况作为年检、评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牟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