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通讯员 郑榕星)日前,福建省民政、人社、财政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启动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统一招募300人,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通知要求,招募对象须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执行省政府确定的统一标准,享受统一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通知规定,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零工作经历入职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待遇;服务行将期满或已经期满者,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报考省、市两级和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可享受相应的笔试加分待遇。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省内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
通知强调,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注重将此次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