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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范村(社区)履职事项 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时间:2022-02-1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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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印发《体球网规范行政村社区履职事项 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制定统计数据“一套表”,党建、民生“两本账”,主体责任、事项准入和负面事项“三张清单”为抓手,切实为村级组织减负,有效激发村级组织活力。

实行村级组织统计数据“一套表”。《意见》系统梳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村级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事项,按照于法于规有据、工作确实需要的原则,研究确定村级组织统计事项指标体系,建立统一规范、方便村级组织填报的统计数据“一套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在“一套表”之外要求村级组织填报其他统计指标。因临时性工作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填报的,应经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初审,并报同级党委负责为基层减负工作牵头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作完成后即行取消。

建立村级组织党建、民生“两本账”。《意见》要求,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要求村级组织建立的各类台账,在全省范围内规范建立村级组织党建、民生两本综合台账。党建工作综合台账主要包括村(社区)党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5个方面的内容;民生工作综合台账主要包括村(社区)概况、当地企事业单位信息、综合治理、为民服务、资产设施5个方面内容。

出台村级组织主体责任、事项准入、负面事项“三张清单”。一是厘清村级组织法定职责。制定村级组织《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应当履行主体职责的事项。列入主体责任清单的事项,由村级组织具体承担、抓好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指导。二是严控村级组织协助办理事项。制定村级组织《协助办理事项准入清单》。对纳入准入清单的事项,村级组织仅负责协调联络、组织动员、宣传教育、诉求反映等辅助性工作。对未列入准入清单但确需村级组织配合的临时性工作,应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三是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制定《村级组织履职负面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对于列入负面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的事项和要求,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向村级组织进行部署。(唐 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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