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莫益路
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城关镇城南社区的蓝某因患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由于户籍不在现住地,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来到城关镇民政办咨询如何办理低保。工作人员接到他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到其居住地进行入户核实,通过审批后,全家5口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到360元的低保金,有效保障了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过去,像蓝某这种情况想要申请享受社会救助,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对长期在外务工、就医、投靠亲人的群众而言非常不便。现在试行居住地申办后,省去了往返奔波,也使得救助更加及时。”忻城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忻城县今年开展了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截至7月底,已为50名县域外户籍人口申办了低保,县内异地申办低保4587人。
规范流程明白办
现居住在城关镇的何某因病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今年7月,他来到镇民政办咨询申请低保的相关事宜,工作人员经过入户核查后很快就为其办理了低保。城关镇民政办主任韦海平介绍,在试点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后,镇民政办接到群众的申请后便会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家庭情况,再发函给户籍地商请核实反馈,符合条件的次月便能享受到低保等救助。“居住地申办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韦海平说。
作为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忻城县民政局积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服务政策措施。
该县印发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对申办对象、申办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其中明确,持有忻城县居住证、在忻城县行政区域内居住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本自治区户籍人员、配偶或父母一方或子女为忻城县户籍且共同居住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非忻城县户籍人员等,可在忻城县经常居住地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或临时救助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非本地户籍居民提出的低保或临时救助申请时,需要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配合调查的,应将所掌握的申请对象家庭状况、申请事项、授权委托核对等材料报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收集整理后向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函,商请其协助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回复,之后反馈给申请对象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对象当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村(居)务公开栏及申请对象当前居住的村(屯)、小区进行公示。
提升能力精准办
忻城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开展好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试点,今年以来,忻城县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优化社会救助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及时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布。印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并分发给群众。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进村入户核查,宣传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加强对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等形式,提高全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经办能力。今年6月,举办了全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社会救助等业务培训班,对县、乡镇、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160余人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办理事项等,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实现社会救助精准办理。
权限下放高效办
在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中,忻城县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进一步压实了乡镇主体责任,减少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环节,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行政审批办结时间比原先缩短了20个工作日。
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该县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核对等手段,确保社会救助精准及时。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暨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监测集中排查,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加强比对排查。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常态化开展核对工作,凡申请社会救助需先经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再审批。定期跟踪核查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员、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救助金,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今年1月—7月,全县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3075人,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下一步,我们将以居住地申办低保为主题,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的操作规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非本辖区户籍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让每名遇到困难的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忻城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