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莫冠婷
“目前,全省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3万余个,助餐配餐服务点2100余个,乡镇(街道)建设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总体覆盖率达68.5%,已初步形成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重点介绍了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工作情况,并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救助、“双百工程”社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多维度养老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
广东省老年人口基数大、服务体量大、老龄化进程快。为全力服务好1557万名老年人,近年来,广东民政系统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维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96家,机构床位24.6万张,一半以上是护理型床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超过2.3万个,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2100个,乡镇(街道)建设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总体覆盖率达68.5%,初步形成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广东还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探索“旅居养老”“湾区养老”等多元化、多样化新业态,实现以事业育产业、以产业提事业,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近年来,广东先后与东北三省、湖南、重庆、陕西、广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局)签署了“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打造了“旅居养老”新样本。携手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开创了粤港澳“湾区养老”新模式,满足不同区域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精准施策
2021年,广东省上线运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集12个部门及机构的18类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并对接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将404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实现线上预警和线下核实高效衔接。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发出风险预警信息2.7万余条,有效促进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
今年2月,广东省又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进一步扩围提质、精准分层,多维度构建大救助体系。其中,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明确为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将支出型困难家庭明确为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当地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60%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均可享受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及一级、二级残疾人等可单独纳入低保,其家庭中的残疾人还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该办法自今年3月实施以来,广东省已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3万余户、近9万人。
“双百工程”社工总数将达3万人
通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广东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自2020年11月“双百工程”启动至2021年年底,全省建成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6290个村(居)社工点,1.4万名社工为40余万户、90余万名困难群众建立了服务档案,联系服务群众1390万人次,协助1.8万余名群众享受到相应的福利政策。此外,“双百工程”社工还发展村(居)民志愿者84万余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133家,链接社会慈善资源1.6亿元,协同解决社区事务2万余项。
目前,广东省民政厅正在组织全省“双百工程”社工招聘,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将增加1.5万名社工,社工总数将达3万人,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点)100%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全覆盖。
11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治理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省民政厅按照相关部署要求,先后出台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社区事务、生活服务、文体活动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有力推动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共有社区社会组织11万家,其中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1150家;公益慈善类约1.2万家,社区事务类约3.5万家,生活服务类约1.2万家,文体活动类约3.5万家,其他类型约1.6万家。
为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广东省民政厅将指导市、县(区)民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