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路建英
直播间吆喝卖萌、镜头前疯狂进食……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快速发展,部分家长和平台过度消费孩子身心健康,打造“网红儿童”牟利问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就带来了一份“体球网对‘网红儿童’立法保护的建议”,聚焦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
“网红儿童”乱象不容小觑
3岁女童被爸妈喂到70斤当吃播、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做饭、全网最小美妆博主……诸如此类以低龄儿童为噱头的账号正成为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拥有百万、千万粉丝的“网红儿童”不计其数。
“‘网红儿童’背后,父母往往是推手。”孙建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广告、赚收益,在利益的刺激下,越来越多的家长甚至机构抵不住诱惑,不惜让孩子过度参与社交网络被迫营业,这一乱象必须高度警惕。
“网红儿童”背后暗藏的孩子身心健康忧患不容小觑。在孙建博看来,孩子过度曝光在镜头下,不免会泄露孩子隐私,对孩子以后的成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同家长正常教育孩子的一些观念相违背。“目前,社会上有不少网络营销公司‘包装’儿童,只要家长肯花钱,一年时间就可以打造出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
据统计,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未成年网民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
孙建博表示,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好奇心强且自控能力较弱,容易被一些不正确的三观“带偏”,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危害。网红的高收益与低支出,也更容易让孩子萌生“上学不如整容”“高考不如网红”的错误想法,以为不需要付出艰辛努力就能名利双收,这对他们的成长无疑是有负面影响的。
依法整治“网红儿童”乱象
孙建博说,为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监管行动,不断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单设一章,《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体球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完善网络保护工作方面提出3项重点任务,《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球网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和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中央网信办专项行动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从严整治“网红儿童”问题。
高度警惕儿童“网红化”,才能让伟大而崇高的梦想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才能真正为孩子们的成长环境保留一片净土。
为此,孙建博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修订中,尽快对儿童参与直播等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并对家长和平台作出相应规定,加强对儿童人身、教育和财产权益的保护,使儿童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同时,加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合理界定“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不良信息”范围,从源头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对炒作“网红儿童”直播、短视频平台行为乱象依规坚决查处,及时采取封禁、罚款等手段,让其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