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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强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监管工作

时间:2022-07-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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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黑龙江省民政厅日前出台《体球网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监管责任,规范监管内容,细化监管措施,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质效。

《指导意见》明确,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省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监管工作,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权限下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全流程、全要素监管,确保乡镇(街道)依法依规行政。《指导意见》规范了监管内容,提出全方位全要素监管。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全流程监管。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以及村(社区)协助开展救助工作人员,对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审核确认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监管。对实行低保金分档发放的地方,监督乡镇(街道)是否根据不同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划定对应档次;对实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的地方,监督乡镇(街道)是否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低保金额。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效果监管。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权限下放后办理时限、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管。

《指导意见》细化了监管措施,要求推进线上线下一体监管。一是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平台监测、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措施,提高监管效能,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督察、暗访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实地监管。二是用好专项督办和工作提示,上级民政部门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提示,对下级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整改。三是强化问题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调查处理力度,落实跟踪问效和回访。四是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纳入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考核评估体系,以有力举措推进监管工作落实。(杨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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