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修订)》,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福康工程”项目,并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福康工程”是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为困难残疾人开展手术矫治康复、假肢和矫形器配置以及其他康复辅助器具配发等服务。项目实施细则修订后,调整了受助对象范围、优化了申请审批流程、加强了资金收支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其中,在受助对象方面,将“福康工程”项目服务对象调整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中的残疾人,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残疾人;在申请审批流程方面,明确“福康工程”项目按申请、审核、筛查、审批、实施等流程开展,精简了不需要由救助对象提供的材料。(张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