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叶金鑫
近年来,广东省把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基层治理、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健全现代基层治理机制,先后出台《体球网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体球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地制定了一批内容符合实际、措施针对性较强、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较好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依法立约、民主修约、自觉履约、文明执约的良好氛围。
促进和谐善治新风气
走进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以前经常出现在路边的麻将桌、牌九桌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街道整洁、秩序井然,群众也拿出更多的精力参与村里的发展。这是井巷村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规守约带来的变化。
近年来,东莞市将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三个坚持”“三个注重”“三个重塑”,大力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努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个坚持”力求规约完善,推动治理规范。坚持自治为基、民主立约,立约过程中坚持民主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法治为本、依法修约,严格落实镇(街)部门联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把关制度,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相一致;坚持德治为先、严明执约,通过树立正面典型鼓励守约行为,探索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评价,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目前,东莞市596个村(社区)全部制定推广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成为全体村(居)民的行为规范。
“三个注重”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治理实效。注重规范指导,印发指导意见,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中,规范约束个人行为;注重破解难题,组织各村(社区)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乡村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问题适时更新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内容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注重示范引领,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等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典型。
“三个重塑”促社会和谐,夯实治理根基。重塑文明乡风,将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重塑良好家风,将涉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融合起来,建立村(居)民婚姻家庭文明行为体系,推动形成睦邻友好的家风;重塑环境清风,村(社区)以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契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美好家园建设。道滘镇大岭丫村从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入手,设定详细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管理”条款,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改善人居环境,先后获得了东莞绣花奖等荣誉称号。
“约”出静美乡村好形象
2021年新春伊始,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迳下村迎来了发展新景象:村庄成为广州热门“打卡”景点,游客数量大幅增加,村里的便利店、农家乐随之迅速发展。但自主经营在让村民钱袋子“鼓起来”的同时,也出现了乱摆乱放、店铺风格杂乱等管理难题,给“迳下·静美”的村庄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及时规范经营秩序,迳下村村民委员会将乡村振兴建设中需要村民配合的工作逐项纳入村规民约,对临街商铺提出统一形象设计、自觉维护卫生的要求。记者了解到,迳下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从建设管理、生产秩序、社会治安、法律义务、村风民俗、家庭美德等方面做出约定。在生产秩序方面,规定要诚信经营,经营期间同类商品应按统一标准定价,不得虚抬物价或者向消费者乱收费等。
村规民约修订后,迳下村对经营活动的管理更加规范,得到了村民的自觉支持,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做到了“规”得住、“约”得实。
激发乡村发展新动力
针对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清远市大力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与践行,在“订、约、效”三个方面下功夫,充分激发乡村发展动力。
在“订”上下功夫。印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程序。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由村党组织牵头,经过乡贤、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民主协商,形成征求意见稿。充分发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放到每家每户、与村民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人人知晓。
在“约”上下功夫。指导各村(居)委会抓住换届的时机,及时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方面制定村民乐于接受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引导各地结合村情做到“一村一约”,通过制定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纠正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风气,推动农村社会风气改善。
在“效”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督导,进一步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执行。据介绍,在村规民约的助推下,清远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共建成整洁村6291个、示范村3232个、特色村429个、生态村38个,其中5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