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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动首届慈善奖评选

时间:2022-05-1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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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评选爱心慈善楷模奖时,综合考虑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评选爱心捐赠企业(机构)奖时,在考虑捐赠款物数额之外,同时参考参与慈善事业的年限、方式和效果等……日前,福建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启动首届福建慈善奖评选,在奖项设置、参评条件、推荐要求等环节,为实现公平公正设立了多道“保险”。

该通知明确,此次福建慈善奖拟评选爱心慈善楷模奖10个、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奖20个、爱心捐赠企业(机构)奖20个、爱心捐赠个人奖20个、优秀慈善组织奖15个。评选范围及对象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省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

该通知要求,爱心慈善楷模奖评选表彰主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县处级以上干部不超过20%。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奖综合考虑项目的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创新性等。爱心捐赠企业(机构)奖表彰捐赠款物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企业或其他机构。爱心捐赠个人奖在捐赠款物数额之外,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优秀慈善组织奖的主要评选条件是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等。每个候选对象原则上只能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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