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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探索村(居)规范建设新路子
初步实现村居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

时间:2022-07-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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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伟涛

村村成立民主议事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组织;每个村(居)按照每百户城乡社区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要求,建成服务场所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通过资源整合,每个村(社区)建有儿童家园、青年之家、幸福院……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下沉、网格管理、互帮共建”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推动阵地规范化、推行管理网格化、增强服务精细化、增进治理法治化、协商议事民主化、促进支撑信息化的“一核六化”模式,探索村(居)规范化建设新路子,初步实现了“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的目标。

构建三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责任体系

北流市下辖22个镇、3个街道,278个行政村、32个社区,总人口150多万人。在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该市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构建起“市委—镇(街)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规范化建设责任体系,推进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其他组织成员交叉兼职,带动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

该市不断深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代表大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引导各村(社区)建立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议事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组织,实现社会事务有人管、集体有收入、群众有收益、产业发展有人帮。北流镇甘村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了400多亩提子种植基地,并引进数十家企业,有效培育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推动阵地规范化 增进治理法治化

自2015年起,北流市累计投入5亿多元,按照“城市社区办公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乡镇社区办公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按照每百户城乡社区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等标准,北流市在全市村(居)建设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以及调解室、文化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两委”议事室等服务场所。同时,通过整合多部门资源,每个村(社区)基本达到有儿童家园、有青年之家、有幸福院等“十个有”。

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北流市在村(社区)设立由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的“三官一律”工作室,社区民警、驻社区法官、派驻社区执业律师定期轮流免费接待居民咨询;遇有复杂、疑难案(事)件,由社区召集各方会商,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推进村(居)治理法治化。此外,各村(社区)还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进一步引导居民崇德向善。

推行治理网格化 增强服务精细化

目前,北流市建立了以村(社区)为一级网格、自然村(居民小组)为二级网格、自然组(楼幢)为三级网格的“三级互动”网格管理服务模式,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作用,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服务帮办代办等。

为不断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和能力,结合群众的服务需求,北流市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健全生活救助、就业扶持、教育引导等服务管理体系。

此外,按照多元需求、多元参与、多元共享的工作思路,该市将全市党群服务联盟的100多家会员单位划分为6个服务联盟组织,涵盖700多家个体工商户、1000多名会员和1万多名公益志愿者。每个联盟组织由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协助各联盟开展活动,促进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落地落实。

协商议事民主化 公共服务信息化

北流市在全市村(社区)建立统一的常设协商议事机构——村(居)务商议团,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以村(居)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民情理事会、居民议事厅、党群议事厅。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村(社区)实际,规范协商议事内容、协商议事程序,并明确“收集问题—拟定议题—议前调研—多方商议—公开结果—监督执行”6个基本环节。目前,全市已建立村(社区)议事机构450多个。

此外,北流市在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服务模式,构建起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多样化服务格局,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搭建了开放联动的“北流智慧党建服务平台”,居民可在平台上对各类日常生活问题进行咨询、投诉,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发现—上报—受理—处理—办结—反馈”民情民意线上线下有效传达、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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