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21年以来,广东省民政厅以村(社区)换届为契机,积极开展“‘约’来粤好”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通过基层征集、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民政厅组织评选等程序,从全省各地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评选出100个优秀范例。现刊发该省部分地方的经验做法,供学习借鉴。
本报通讯员 陈 科
佛山市:“约”出乡村新活力
广东省佛山市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以“三坚持三促进”深入开展修订完善工作,全市790个村(社区)修订完善合法合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民事约定的形式有效解决了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老大难”问题,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
促进村民自治依法依规
佛山市印发了体球网实施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巩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地位的有关文件,明确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组织章程等人财物管理10项重要事权,突出村(社区)党组织在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发挥统筹协调在先、讨论决策在先、推动落实在先和领导把关作用。
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直击村内宅基地违建出租屋、垃圾乱放等痛点难点,把好村规民约起草方向,提出“村内无出租房”“垃圾分类”等重要举措,修订了针对性强且具有实际意义的村规民约,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个二十年前背负4亿多元巨债的贫困村,变成如今年收入过亿元的富裕村,龙津村先后获得“全国家风文明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坚持务实管用
促进村规民约发挥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尊重民意、倾听民声、回应民切”为出发点,各村(社区)“两委”通过座谈会、意见箱、党群志愿活动、群众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同时,借助议事会议、小区协商会议等各类议事协商平台,发动乡村振兴促进会、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力量,组织村(居)利益相关主体参与讨论,最后严格按照程序提交村民会议(居民会议)表决通过,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符合大部分村(居)民的利益。
高明区荷城街道塘南村依托乡村振兴促进会,发挥其“乡村智库”作用,为制定及执行村规民约出谋划策,向村民征集了40多条修改意见,把微权力监督、人居环境整治、治理乱搭乱建、“三资”问题处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写进村规民约,凝聚起群众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南海区九江镇下西社区将人居环境治理内容写进居民公约,要求居民“全面配合社区在文明和谐、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民主法治、历史文化名村等创建工作中的要求”。居民公约的制定对社区闲置地、边角地等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自觉遵守社区规划,在重建或修建中统一按照社区规划调整,周边环境变得整齐美观。
坚持示范引领
促进乡风民风整体提升
佛山市民政局广泛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示范经验推荐活动,同时积极推广“红黑榜”、积分制、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比、村民小组月度积分评比、“和美家庭”评选等示范经验做法。
高明区积极推进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和“红黑榜”公示制度,以村规民约中的条款为基础,制定积分细则,通过“线上”评分系统、“红黑榜”公开栏、“红榜村”、“红榜人物”等评选活动,形成奖惩相济的激励机制,在村组两级统一建立“红黑榜”公开栏,对遵守村规民约且积分靠前的模范家庭在“红榜”公开表扬,对“违规行为”在“黑榜”公开曝光。截至2022年月4月,高明区累计评选出 13个“红榜村”以及超100名“红榜人物”,并助推高明区连续6个季度获全市人居环境整治评比第一。
东莞市:以村规民约促和谐善治
广东省东莞市将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三个坚持”“三个注重”“三个重塑”,大力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致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努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个坚持”
力求规约完善 推动治理规范化
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载体,持续组织开展“立约、修约、执约”活动,构建起依法立约、以约治理的基层治理新秩序。
坚持自治为基、民主立约。立约过程中坚持民主参与,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张贴公告公示、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乡贤、法律顾问等群体意见建议,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法治为本、依法修约。严格落实镇(街道)部门联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把关制度,坚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相一致。
坚持德治为先、严明执约。通过树立正面典型鼓励“守约”行为,通过批评、教育等惩戒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探索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积分制”评价机制,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目前,东莞市596个村(社区)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全体村(居)民和外来人口的行为规范。
“三个注重”
破解治理难题 提升治理实效
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且流于表面的问题,东莞市积极做优做实村规民约,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注重规范指导。东莞市印发《体球网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从制定程序、实施监督主体、生效条件等方面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同时,将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村风民俗、婚姻家庭、家庭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中,规范个人行为。
注重破解难题。根据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各村(社区)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乡村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如垃圾分类、停车管理、出租屋管理、老旧楼宇维护等事项及时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条款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如东城街道花园新村社区将“和谐邻里关系”作为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针对社区内普遍存在的老旧楼宇年久失修问题,提倡楼栋长带头,共商共议解决楼道维修问题,杜绝容易引起邻里关系不和谐的“导火索”。
注重示范引领。东莞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活动及“‘约’来粤好”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推荐活动,寮步镇井巷村等6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获评省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三个重塑”
促进社会和谐 夯实治理根基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东莞各村(社区)积极探索,运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破解基层治理难题,重塑基层社会治理新风尚。
重塑文明乡风。将实施村规民约作为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通过奖惩共施、科学引导,促进家庭妇女、青年群众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投身公益事业,成就干事创业新风尚。如寮步镇井巷村将引导新一代井巷村民健康向上作为突破方向,修缮原有村规民约,增加引导孩子升学的教育奖励和鼓励年轻人积极参加征兵入伍光荣奖励两条村规民约条款。随着村规民约的深入实施,以前路边经常出现的“麻将桌”“牌九桌”和大街小巷里经常听到的粗言秽语已基本不见,充满正能量的村民和热心井巷村发展的村民越来越多,整个村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重塑良好家风。将涉及婚姻家庭的现行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深度融合,建立村(居)民婚姻家庭文明行为规范,推动形成睦邻友好的家风族风。如沙田镇中围村村规民约倡导用法治的角度解决矛盾,该村村民陈女士一家因爷爷房屋赠予问题产生了内部分歧,他们根据村规民约中“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约定,找到了村调解委员会,驻村律师向陈女士一家详细讲解了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有关规定,具体分析了陈女士家人在财产赠予方面的权利,最终陈女士一家遵循法律规定对财产继承问题进行友好协商,避免了家庭内部矛盾。
重塑环境清风。不少村(社区)以实施村规民约为契机为美丽乡村建设凝聚民心、汇聚民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身美好家园建设中。如道滘镇大岭丫村以村(社区)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治理抓手,从村庄规划、门前“三包”、建筑废料管理、垃圾分类、个人卫生等方面设定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管理”条款,引导多方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村先后获得“生态建设优秀奖”“东莞绣花奖”“水乡特色精品村”等称号。
清远市:“订”“约”“效”上下功夫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注重在“订、约、效”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淳厚平和、睦邻友好的良好乡风,有效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治理。
在村规民约的助推下,清远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已建成整洁村6291个,示范村3232个,特色村429个,生态村38个,其中5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数量列全省首位。
“订”:规范制定和修订程序
清远市印发《体球网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村规民约的修订要经过拟定草案、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审议通过、公布执行五个环节。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由村党组织牵头,通过与乡贤、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等协商形成征求意见稿,充分发动村民参与,广泛听取大家的修订建议。在此基础上,村委会、乡镇政府重点审核村规民约的合法性,防止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各地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村规民约派发到每家每户、与村民签订承诺书等方式,使村规民约更加深入人心。
连南县香坪镇龙水村属于瑶族同胞聚居的少数民族区域,该村结合实际情况,将“不得以不文明不和谐的方式解决争议”等条文纳入村规民约,并结合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瑶老调解”制度,通过对村规民约的执行和落实,有效解决了村民的各类矛盾纠纷。2021年,该村的瑶老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件,有效维护了龙水村的和谐稳定。
“约”:完善村规民约内容
指导各地村(居)委会抓住换届刚完成的有利时机,及时制定和修订村规民约,一方面制定村民遵守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制定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罚条款。针对以三字经、顺口溜等形式展现的村规民约,同样将处罚条款作为附则与正文同时制定,同时公布。此外,在建制村村规民约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自然村(村民小组)结合本村的村情做到“一村一约”,通过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强操作性的措施,纠正不文明行为、整治不良风气,有效遏制了农村陈规陋习,推动农村社会风气改善。
英德市横石塘镇龙华村将“全村村民均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整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需定时投放到垃圾桶,严禁乱搭乱建、乱丢乱扔”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有效约束村民的不文明行为,潜移默化地改变着龙华村村民的生活习惯和观念,以往垃圾遍地、胡乱搭建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同时,龙华村作为省级定点“红色村”,还将“红色村”特色写入村规民约,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
“效”:推动村规民约有效执行
清远市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督导,进一步强化村规民约的落实。一方面,大力宣传和推广村规民约,连续举办两届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并通过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展播、村规民约教育实践活动、大榕树下小讲堂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连州、清新、英德等地的一些村还率先把村规民约与当地文化融合,通过墙绘等形式在村口显著位置展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通过组织村规民约业务培训,为各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提供平台,并通过定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调研了解各地村规民约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村规民约工作落实。
清新区浸潭镇新寨村原来的卫生环境条件较差,禽畜粪便随处可见,为尽快改变落后面貌,该村将移风易俗、维护环境卫生和禽畜圈养等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了奖惩条款细则,对乱丢垃圾、随意散养家禽等行为,给予限期清除等处罚,从此新寨村再也看不到满地乱跑的禽畜和随处可见的粪便,村中的卫生环境焕然一新。新寨村村规民约的有效执行,不仅提高了村民的整体素质,更促进了乡风文明,并成功创建为美丽乡村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