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 娜)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新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4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社会福利机构内建筑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要求,涵盖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安全风险,为工作人员“划重点”,提高了标准适用性及可操作性。在消防安全方面,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明火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和消防救援物资。在食品安全方面,要求社会福利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加工、制作、配送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冷冻设备。
结合当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增加了公共卫生安全章节,明确要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建立院内感染防控预防管理小组和传染病预防监测机制,预防传染病传播;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服务对象或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或被确诊为疑似病例的,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报告相关部门,如需院内隔离观察,要设置专门隔离区域。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