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全面引导各级民政干部深刻理解《条例》修订施行的里程碑意义,准确把握修订内容,有力推动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施行。
首先,民政厅通过领导领学、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学习原文,相关业务处室重点交流发言,切实把《条例》学深学透,掌握要义。各市、县(区)民政系统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党员干部交流心得等多种形式,抓学习、促落实、增质效。
其次,自治区民政厅充分发挥《宁夏日报》、政府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刊发和推送《条例》及相关文章。27个市、县(区)利用横幅、电子屏、广告栏,持续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高校。
再次,以完善法规体系和工作制度为牵引,加速地名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结合民政部印发的《条例》释义,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增补自治区地名委员会委员。
第四,持续深化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顿成果,提升新命名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文化内涵。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地名管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高标准实现数据信息跨部门共建共享。(王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