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民政系统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省民政厅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策划并启动“有福的地方是我家——福建地名文化展播”,通过讲述福建地名故事、传播福建地名文化,提升全社会地名文化保护意识。此外,开展了第二批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评定工作。
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委党校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向省直部门和市(县、区)党政领导宣讲《条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将宣传贯彻《条例》列入普法工作重点,采取在线访谈、民政讲坛、专家解读等形式,系统深入地解读《条例》核心要义和措施规定。各地民政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条例》和地名工作成效,并在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重要地段,利用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调整充实省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推动齐抓共管。稳妥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完善地名档案管理,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林晓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