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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福建 为民爱民增福祉 同心携手创美好

时间:2021-12-2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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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由福建省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福州市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主办的闽台婚姻家庭交流活动暨两岸新人集体婚礼在福州市举行。

 

近年来,福州市马尾区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实现“三镇一街”全覆盖,惠及上万名老人。图为助老员为老人理发。

 

6月19日,三明市沙县区救助管理站主办、沙县爱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

 

2月26日,泉州市救助管理站联合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为站内外受助人员送上元宵。本版图片由福建省民政厅提供

6月1日,福建省福彩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子女开展2021年“六一节福娃小当家”活动。图为小朋友们学习包水饺。

本报记者 孙彦川 通讯员 叶 云

在即将过去的2021年,福建省民政系统扎实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各项工作抓早抓实抓新,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规定动作”做得标准、到位,“自选动作”做得有新意、有特色,开局起步又稳又快。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密实

出台《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5条措施,修订特困群众认定办法和低保工作规范,加快构建新时代综合救助格局。11月,12家省直单位联合印发《体球网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形成了特困、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的梯度救助帮扶机制,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实施单人纳保。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9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7%。

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与专项救助部门和乡村振兴局等10个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动态预警监测,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2.2万人。先行开展兜底保障“回头看”,扎实开展“精准救助”专项行动和“漏保”“漏救”问题整治,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全省共摸排困难群众51.11万人次,精准救助帮扶3.56万人。创新“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出台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政策文件,全省共有322个购买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11亿元,推动形成医疗互助和商业保险帮扶、统筹资源挂钩帮扶、结对帮扶、“爱心+近邻”等服务模式。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办理流程,下放审核确认权限,开通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推动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高救助效能。救助资金纳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对资金“流向、流量、流速”全程跟踪。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出台福建省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体球网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提出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

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在原乡镇敬老院的基础上新改扩建8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竣工后,乡镇敬老院将转型升级为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县、乡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实现应收尽收。全省建成长者食堂、老年人助餐点588个。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创新模式,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改造提升15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总结推广了三明市沙县区农村幸福院+乐龄学堂、上杭县发展普惠养老、宁德市互助孝老食堂服务等一批新经验新做法。

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扎实有序

省社区办印发《体球网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五助”为民服务。全省民政系统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党建+近邻服务”模式,着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144个省级试点、288个市级试点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其中,厦门市深化近邻服务经验做法在全国民政厅(局)长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推介。

依法有序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11月26日,全省应换届村(居)委会17166个,已完成换届9029个,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福建省100%的村(社区)已建立民主协商制度,民主议事厅覆盖率达98.51%。

推进构建“县(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1101个街镇,投入运营790个,累计利用资金2.1亿元。

省内发生疫情后,省民政厅立即启动民政系统应对预案,组织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新入住和有需要的服务对象累计开展核酸检测7.6万人次,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

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力量更加健康向善

深化推进“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社会组织为老区村修成了“阳关道”,筑起了“富民桥”,修缮了遗址,申请了商标,全省社会组织及其引导的会员单位累计投入10.76亿元,推进项目4981个,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6月,省民政厅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会,并向全省性社会组织发出“迎接新使命 迈上新征程”助力乡村振兴倡议,征集社会组织“阳光1+1牵手”典型案例并评选出“十佳”。福建省职业经理服务行业协会“‘阳光1+1’打造消费助农新路径”案例被国家发改委作为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向全国推介。

稳妥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共有19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获评3A以上等级,其中5A级46家。基于此,省民政厅组织编写《福建省全省性5A级社会组织风采录》,梳理汇总了涵盖社会组织党建、内部治理、“四个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为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样板。

3月,省民政厅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会员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共减费8393万元,惠及2.3万家企业。

2021年,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社会组织年报办理实现“多上网、少跑腿”。

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中,全省共摸排核查线索172条,曝光4批37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劝散105家、取缔26家、引导进行合法登记19家;在全省范围内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引导注销591家、撤销登记295家、激活473家。

年初,福建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慈善手拉手迎新春送温暖”等专题慈善活动,引导动员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助力民生服务,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帮扶内容涵盖助学、助老、助医、扶贫、助困、助童等各领域,受益群众11.7万人次。

4月,福建省民政厅出台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5月启动第四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培育慈善项目341个。

全省共有6048人通过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较上年提高70%,创历年新高,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超过5.3万人。推进构建“县(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1101个街镇,建成县(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53个,城乡社区社工室1401个。推动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志愿者增加至672万人。

儿童福利工作更加精准暖心

调整建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福蕾行动计划”关爱服务活动1230余场次,3.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受益。开启为期3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全省已创建100个乡镇示范点。

1.2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按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保障范围。3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财政厅制定下发了《体球网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由原来的4类扩大至6类。

开展成年事实孤儿助学帮扶活动,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与大学在读和今年刚考入大学的208名成年事实孤儿结对帮扶,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5000元直至其大学毕业。

2021年,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多次到福州市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及自闭症儿童家庭调研,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研究提出了扩大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康复服务质量等6条具体对策建议。同时,指导福州市出台自闭症儿童康复帮扶若干措施,下拨资助资金100万元支持福州市开展试点工作。

10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妇联、中建四局等单位开展“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加强留守儿童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离乡务工人员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意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省全面开展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下拨专项资金300万元。目前,全省共有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3771人,各地将其中1221人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保障,动员党政干部及社会力量与生活相对困难的1679人结对关爱帮扶,关爱服务实现全覆盖。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有力有序

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成立福建省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专家库,部署开展县下设街道、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单区市行政区划设置、中心城市内部行政区划结构优化等课题研究,为科学规范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提供决策参考。出台《福建省建制镇设立标准(试行)》《福建省街道设立标准(试行)》,对建制镇、街道设立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从人口、面积、经济状况、集镇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予以明晰规定,以提升建制镇、街道设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此外,还审慎、稳妥、有序地推进了三明、漳州等地的行政区划调整。

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在全省广泛征集红色地名作品并择优报送民政部。经初步筛选、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发坑村”的故事》等福建省十佳红色地名故事,以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此外,福建省民政厅将民政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确定为“为民爱民增福祉 同心携手创美好”,并建立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的机制,不断开拓为群众办实事的途径,推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削减环节、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

站在建党百年新的历史起点上,福建省民政人踏上新征程,正在以实际行动攀登为民“高峰”,用改革创新擘画为民“长卷”,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努力以新的更大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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