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立杰
自成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四个试点镇的十个农村社区犹如涅槃重生:村民参与治理积极性更高、环境更加整洁美观、硬件设施明显提升、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基层党组织作用越来越强,农村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年来,道里区是如何解决久而不治的农村社区治理难题呢?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举措。
激发群众积极性,推行“网格协商+管理”
早在实验之初,道里区就因地制宜、高标准谋划,制订了实施方案,并明确了目标任务。总体目标就是:有效激发群众说事、议事、主事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新格局。
借鉴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经验,道里区探索出“网格协商+管理”方式。在农村推行网格联系群众机制,建立网格管理制度,由村民代表作为网格管理员,镇政府工作人员作为督导员,村志愿者、党员、大学生、退役军人作为协管员,共设网格1626个,在管理和服务上实现了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人,基本达到“小问题不出网格,一般问题不出村,重点问题不出镇”的目标。
让村民都参与进来,治理什么?商议什么?通过调研,道里区建立了多元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如一本“民情账”、一个“微平台”、一个“监督制约”体系、一个“反哺帮扶”机制、一组“观察员”队伍等。同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探索采取议事会、村贤参事会、民主议政日等协商机制和包括道德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在内的一套“村规民约”,各村坚持实行村“两委”联席会、“四议两公开”和“一约四会”等民主决策形式,为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农村社区协商制度化提供了内容保障。
健全“三类组织”,完善“五项制度”
为了建设好保障机制,道里区把统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工作谋划上,做到“七个纳入”,即纳入到全区总体规划、为民办实事、代表视察、培训计划、领导目标考核、社区考核和财政预算。在工作推进上,做到“四个共同”,即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检查、共同考核。在工作落实上,实行“333”工作法,即3级指标量化、3级工作承诺、3级督办检查。这些工作机制的量化,有力保障了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不断探索,道里区在村民自治“三类组织、五项制度”建设方面下足了功夫。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议事监督组织、议事协商组织都搞得红红火火。社会组织主要是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布局,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议事监督组织主要是在农村推行网格联系群众机制,并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制约体系。健全能人带领下的议事协商组织,包括组建议事会,涉及村民的事情,通过村民议事会来解决,实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组建村贤参事会,吸纳本村精英、外出精英、外来精英等,共同参与农村建设;组建红白理事会,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法令和规定。这些组织与村“两委”密切配合,解决了很多突出问题,村民之间、村民与干部之间关系融洽,携手共进。
同时,道里区积极健全完善五类制度:管理类制度,包括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民事调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红白理事会、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等。决策类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党总支(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等。监督类制度,包括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等。此外,还有各项村规民约制度和功能类制度。
“六步工作法”,确保自治链条完整
在实际工作中,道里区摸索出“六步工作法”,即巡访问事、“两委”提事、多方议事、协同干事、代表监事和村民评事,激发了村民自治活力,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为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农村社区协商制度化提供了方法保障。
道里区之所以走出一条村民自治新路,归结于想到了村民的心里,做到了实处,让村民尝到了甜头。村民自治能力的提升与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村民参与意愿的增强,而村民的参与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参与的农村公共管理事务是否与他们的生活需要或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提升村民的参与意愿,要挖掘村民的共性需要,要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网格员的作用,经常走访入户,了解他们关心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交由“两委”解决并给予反馈、答复。比如,在走访中了解到社区公共环境卫生较差、青少年课后作业辅导缺少支持、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困难等问题,因为都是共性问题很容易引起村民的共鸣,搜集信息后进行协商解决时就会较容易地得到村民的支持与自觉参与。长此以往,村民从协商议事中尝到了甜头,满足了利益诉求,便会激发自身自治动力。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