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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布局和转型发展

时间:2021-05-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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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全省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已从63家精减到41家,22家儿童福利机构有序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为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

一是统筹谋划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2020年10月,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4部门出台《体球网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确立了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在提高养育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提升教育水平、优化康复服务、完善社工体系、推进安置工作和提供技能培训等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任务;理清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后需要担负的职责以及儿童移交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标准、人才配置和智慧建设等具体内容;提出再经过2年的努力,统筹打造一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的任务。同时,以编制江苏省“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制定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项规划,将儿童设施设备服务纳入省政府专项规划统筹推进。

二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范化的指导。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对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的规划、运营、服务等工作进行规范,从标准化的角度促进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通知,规范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名称,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了人员配备,落实了经费保障;要求所有县(市)要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或救助管理机构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省民政厅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了《江苏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规范》,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数量与专业要求、救助保护的标准化处置程序、救助帮扶干预的频次与频率等关键内容。

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依托13个设区市和儿童数较多且整体实力较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规划集中建设一批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重点加强医疗、教育和康复能力建设。院内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殊教育注重综合性,与医疗康复有机结合,打造康复特色专科,并向社会散居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延伸,开展康复指导、特殊教育、临时照料、精神慰藉和定期探访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收养工作。坚持不懈地把涉外收养工作摆上福利院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健全弃婴的接收、救治、安置机制,提高弃婴的养育质量和抚育水平,坚持依法收养、规范收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收养评估机制,将收养评估工作内容逐步扩大到对送养家庭的监护能力评估,切实保障被收养对象权益。

三是实施“强基工程”,进一步抓好基层儿童福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全覆盖、可操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儿童福利工作业务骨干、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实务能力。加强民法典、未保法的宣传和贯彻,提升村(居)儿童主任理解政策、把握政策能力,推进政策落地;增强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技能,夯实高质量儿童福利工作根基。

此外,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和发放补贴,打造一支由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各类人员组成的,熟悉业务、掌握政策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贴身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切实做到基层儿童福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进各项儿童福利政策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全面落实。

推动各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

一是构建四级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在设区市一级,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开办特殊学校和特教幼儿园,向所有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在县(市、区)一级,要建有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到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关爱保护,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广大的儿童群体。乡镇(街道)一级,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服务等工作。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

二是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布局。对院内养育儿童数量少、基础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将抚养的儿童向设区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原儿童福利院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面向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全体未成年人,开展政策宣讲、关爱保护、救助帮扶和保障服务,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指导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和运营。

三是提升标准化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康复、特教和对外服务能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综合协调能力,发挥指挥协调中心作用,面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提供精准排查、临时监护、临时生活照料和应急救助等服务;提升乡镇儿童“关爱之家”规范服务能力,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提供多方位服务;提升村(居)儿童服务站点及儿童主任政策宣讲、强制报告、精准排查和落实保障等能力,筑实儿童福利工作基石。

指导地市开展试点探索

鼓励地市创新实践。推动常州、泰州、镇江3个设区市先行先试,将市级儿童福利院转型为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辖区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3市所辖的6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采取“原地出资、异地代养”的方式,将所抚养的儿童移交给所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签订代养协议,明确代养双方权利义务、经费保障、终止条件等内容。6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当地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困难儿童监测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积极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在儿童福利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徐州、盐城等市依托市儿童福利院,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先进技术、管理理念等优势,主动开门办院,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儿童养育培训和指导,链接医疗、教育、康复等资源,形成了以福利院为中心、指导中心为平台、服务站为抓手的儿童服务网络,解决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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