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印发《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对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全面建设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等工作作出部署,并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匹配的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大民政发展新格局,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民政管理服务体系更为规范,民政信息化和设施保障更加坚实,民政改革创新格局基本形成。
在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方面,《规划》明确,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精准、高效、温暖、智慧救助。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逐步推动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筹。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力度,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完善应急期社会救助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探索建立信息完整、分类分级、全市统一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动态调整、返贫预警,切实发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撑精准识别优势。
在全面建设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会组织体系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到2025年,城乡社区全部制定务实管用的居(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继续保持100%,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优化;推动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同时,加快建立现代社工制度,提高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和质量,创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运作模式,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
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规划》明确,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基础、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到2022年,每个涉农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确保失能老年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城市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日间照料机构(含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70%;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街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在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方面,《规划》提出,聚焦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逝者亲属、婚姻当事人现实诉求,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专项社会服务领域改革,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基本社会服务精准化、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居(村)儿童主任配置以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每年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全覆盖,街道(乡镇)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王 雪)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