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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办法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

时间:2022-01-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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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要坚持党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发挥共产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各自职责做好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办法》对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作了细化。对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进行规定,并明确由民政部门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进行规范,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接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还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办法》明确了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出通过政府合理安排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捐助、设立志愿服务基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志愿服务提供资金保障。通过信息化保障、组织培育等机制,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建立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促进融合发展。鼓励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探索时间储蓄和回馈机制,依托志愿服务记录为志愿者提供适当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施绍根)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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