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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施“惠民礼葬” 探索可推广的殡改路径

时间:2021-01-0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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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5月以来,山东省沂水县针对逝前修坟、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丧事大操大办等现象,创新实施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逐步改变殡葬陋习,提升绿色殡葬和移风易俗水平,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殡葬改革有效路径。

率先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

近年来,困难群体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现象屡见不鲜,在反复调研论证基础上,沂水县把殡葬服务作为公益产品,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自2017年5月10日起,在全国率先对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公益性公墓使用费、墓碑及碑文刻制费面向城乡所有居民全部免费。将殡仪服务车辆纳入统一管理,将普通火化炉全部升级为高标准环保火化炉,骨灰盒由政府统一采购,将县殡仪馆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行费用和职工工资由县财政兜底。

沂水县实现殡葬服务全链条改革,体现“全民性、普惠性、彻底性”,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办好身后事。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1368户逝者家庭享受到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政策,其中受益贫困人口12547人,户均减负3万元左右,为群众直接和间接节省丧葬费用9.4亿元,节约土地1000多亩、节地率90%以上,节省木材3万多立方米。

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居民安葬需求

针对公益性公墓供给不足、经营性墓地价格昂贵、农村散埋乱葬现象严重等问题,沂水县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就近就便、相对集中”原则,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由县国土、林业、规划、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规划选址审核小组,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科学规划布局。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县、乡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小墓型、高密度、园林化”要求,从2017年5月10日至7月1日,建成110处公益性公墓,提供墓穴10万个,满足全县群众近10年的殡葬需求。

新去世人员全部进公墓安葬

沂水县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三为主”“三不准”原则,以正面工作为主、宣传引导为主、攻心说理为主,不准一刀切、不准强制、不准搞平坟运动,稳妥做好群众工作。印发《致全县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督促相关人员带头响应殡葬改革政策,不搞特殊化,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改;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算好算透经济账、土地账、资源账、安全账、环境账、祭祀账“六笔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实施殡葬改革的好处;对部分一时难以转变思想的群众,由镇村干部和村红白理事会做逝者亲属工作,乡镇领导带着花圈参加群众丧礼,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同时,县里不再审报经营性公墓,严禁乡镇、村向外租售土地用作墓地,严禁在农田修建坟墓,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材。截至目前,全县新去世人员全部进公墓安葬,杜绝散埋乱葬。

“追思会”丧礼服务全覆盖、受认可

为改变殡葬陈规陋习,倡树文明节俭之风,沂水县在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丧事程序,深化移风易俗。从2018年4月开始,全县推广普及“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的“追思会”丧礼新模式,用“追思会”完全取代旧丧礼仪。群众丧礼由乡镇工作人员主持,村“两委”干部宣读逝者生平,村红白理事会成员全程为逝者家庭做好服务。群众丧礼政府办不仅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对逝者亲属的安慰,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被群众广泛接受和认可。截至目前,共为21613名逝者举办“追思会”,举办率85%以上,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大为改观,丧礼佩戴黑纱代替披麻戴孝,鞠躬代替磕头,献花代替烧纸,有效遏制了丧葬陋俗,厚养礼葬新风尚逐渐形成。

形成完整的殡葬管理工作体系

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发展,沂水县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县、乡分别设立专门殡葬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和公益性公墓监管,每处公墓配备专门管理员,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开发一套具有沂水特点的公墓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每位逝者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管理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沂水县移风易俗教育基地,编排体现沂水殡葬改革历程的方言话剧《樱桃崮下》,经常性开展移风易俗教育,转变群众观念;总结改革经验,出台《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把殡葬改革实践上升到制度法规层面,保证殡葬改革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沂水县殡葬改革实现全民惠葬、厚养礼葬,减轻了群众负担,革除了殡葬陋习,保障了群众逝有所安,并有力助推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

(山东省沂水县委、县政府供稿)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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