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湖南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扛起使命担当,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
湖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在防返贫监测帮扶、促进脱贫人口生产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推动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乡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为了确保工作有抓手、见成效,湖南将重点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实施“结对帮扶助振兴”专项行动。结合乡村发展需求,组织引导社会组织重点与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开展结对帮扶。省级层面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将重点向1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实施“公益品牌助振兴”专项活动。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聚焦产业、就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培育文明乡风、“三留守”人员等特殊人员关爱,启动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品牌,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的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实施“消费帮扶助振兴”专项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及其会员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组织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等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
实施“四小建设助振兴”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各级社会组织,按照“小切口、大作为”的思路,开展“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等“四小建设助振兴”专项行动,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健康等事业发展。
为了确保社会组织资源供给与帮扶需求精准对接,湖南将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库,提供便于社会组织参与、聚焦困难群众关切、“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需求项目数据;还将通过加大宣传动员、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开展实地考察等方式,建立健全便于需求方“点单”、便于社会组织“接单”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给项目数据。最终,通过组织项目对接会、公益博览会、现场考察调研、慈善展览会等形式,提高供需对接成功率。
《实施意见》指出,湖南将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通过出台社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人才激励计划、业务培训计划等措施,培养一批项目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的基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确保帮扶项目用得上、留得住、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