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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特殊儿童权益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时间:2021-10-1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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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翟 倩) 10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体球网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球网,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为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并以此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培养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举措。社会政策友好,就是要在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规划城市建设中,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公共服务友好,就是要立足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普惠共享、优质均衡。权利保障友好,就是要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织密兜牢儿童社会保障网。成长空间友好,就是要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发展环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是需要党和政府给予特殊关爱、兜底保障的最弱势群体。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保障好这些特殊儿童群体的权利,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友好”,关系到每个孩子切身权益。民政部门会凝聚民政力量、发挥民政优势,持续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化提质。

健全儿童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市、县两级未保机构、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机构能力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织密织牢儿童的“保护网”。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途径,支持慈善组织围绕关爱儿童设立慈善项目,凝聚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合力。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建立风险排查和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和法治教育宣传,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温暖成长环境。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逐步健全与本地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加快形成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得益彰、互促互进的良好格局。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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