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出台《株洲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办法》明确,低收入家庭除包含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家庭外,还包含低保边缘家庭。为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县级民政部门通过集中排查、日常走访、随机抽查、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等方式,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同时,重点做好低保对象与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有效衔接,对于防返贫监测对象中的整户无劳动能力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
《办法》指出,要强化部门协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搭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部门业务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为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帮扶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救助帮扶工作中,株洲市将重点加强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的,经认定属于低保边缘家庭的,按照低保“单人户”政策执行。此外,将加强低收入家庭专项社会救助,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进行差异化救助。
在低收入家庭其他救助帮扶上,《办法》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等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水电费减免(补贴)、燃气费减免(补贴)、有线收视费减免(补贴)等帮扶;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制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同时,株洲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