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晓明
2021年全国两会即将拉开帷幕,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齐聚北京,共商国是。在距离慈善法正式出台即将满五年之际,慈善事业吸引了众多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目光。近五年来,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未来的慈善事业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记者就慈善相关问题专访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宫蒲光指出,我国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慈善社会组织体系初具规模,慈善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慈善事业呈现出法治化、多元化、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不仅极大推动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也有力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慈善事业发展成就斐然
记者:2016年,慈善法出台,我国公益慈善行业有了根本大法。在慈善法的推动下,近五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
宫蒲光: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社会多层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五年来,慈善法治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继慈善法颁布后,2017年我国修订了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了《志愿服务条例》。在配套制度建设、加强监管规范慈善行为、激励优惠政策等方面出台、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慈善事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全国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从2016年的629个增长到2020年底的8076个。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3142个,备案公开募捐方案20211件;备案慈善信托465单,财产总规模超过32亿元。截至2020年8月,全国注册志愿者超过1.81亿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390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4.2亿小时。
五年来,互联网慈善蔚然成风。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指尖公益渐成潮流。根据民政部数据,2019年,全国共有108.76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2020年,仅腾讯99公益日网上互动人次就高达18.99亿,5780万人次捐出善款23.2亿元。可以说,互联网慈善有力促进了全民慈善的风尚,慈善组织的活力和线上的爱心善意被进一步激发。
五年来,慈善文化氛围日渐浓厚。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连续开展11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连续举办8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通过慈善论坛、慈善榜单、慈善博物馆等,社会公众慈善意识不断提升,全民参与慈善的氛围日益浓厚。
记者:从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到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再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每当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都是对慈善事业的一次大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慈善事业暴露了哪些不足和短板?取得了哪些成就?
宫蒲光:面对疫情大考,全国各级各类慈善组织还是缺少足够的经验和应对能力,暴露出一些明显的短板和不足,如机制不全、能力不够、信息不灵、应对不力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有欠缺,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职业素养不够,慈善行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尚未形成。如一些小微慈善组织,特别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社区等提供服务的机构,筹款能力较弱,获得的支持不足,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总之,慈善组织发展与公众期待不相适应,距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虽然暴露出不少问题,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慈善事业依旧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发生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5289个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开展了慈善募捐,累计筹集捐赠资金396.27亿元、捐赠物资10.9亿件。在疫情稳定之后,社会组织积极助力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抗疫行动,活动范围覆盖100余个国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慈善事业凝聚了全社会的爱心善意,展现了强大的社会资源动员整合能力,成为应对重大灾难、兜牢民生底线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一批来自社会组织领域的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这也见证了慈善事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
以良法善治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
记者:当前,民法典对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了细致、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对慈善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未来,如何进一步落实民法典和慈善法,提升慈善事业法治化水平?
宫蒲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要坚持法治思维。2020年,全国人大专门安排了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劲东风,也是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难得契机。
应以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慈善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慈善组织和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良好局面,真正将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慈善行为、推动慈善工作、评判是非标准的准绳,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
全国人大对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配套法规,这也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慈善领域配套制度建设,既要保障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也要明确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倡导、管理、规范、监督角色,优化监管方式,调动慈善组织积极性。
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慈善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建议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中,建立慈善力量参与应急的机制,明确政府引导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参与责任、动员机制、保障激励等规定,充分发挥慈善力量的作用。
慈善法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在面临立法时未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对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适时修改慈善法”。通过修订慈善法,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凸显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互联网慈善为例,建议慈善法修订时系统规范网络慈善的定义边界、募捐办法、法律责任,明确互联网募捐平台的法定职责、个人求助的条件和义务,加强平台责任、审查甄别、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责任追溯,规范网络个人求助行为。
同时,进一步拓宽法律规制范围,积极研究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慈善活动的特点规律,并纳入慈善法予以规范,特别是要将城乡社区办慈善、个人行善等活动纳入法律规范,积极引导。此外,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慈善法相关内容,将鼓励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纳入慈善法,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加大激励力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进程
记者:慈善事业是一项以爱心为基础的全民事业。您认为,在法治保障下,应当如何加大对慈善事业的保障、激励力度,切实为慈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宫蒲光:社会的爱心善意和政府的有效激励是慈善事业稳步前进的两条腿,缺一不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激励,过去、现在如此,今后仍然如此。
建议全面落实慈善法第九十一条“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加大对慈善捐赠者的精神鼓励,对慈善捐赠突出贡献者予以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建议以国务院名义每隔三年召开一次“中华慈善大会”,对慈善捐赠和慈善项目实施业绩突出者给予国家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中,增加对慈善捐赠者和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保障激励和必要的财政支持,明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免税条款。
在税收优惠方面,建议加大税前抵扣力度。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慈善捐赠的所得税税前抵扣比例。要将实物、不动产、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捐赠纳入税前抵扣范围,相应地在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制定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在加大政策激励力度的同时,强化监管,防范税收优惠被滥用。
记者:如今,慈善事业发展对慈善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中,慈善组织应当提升哪些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宫蒲光:慈善组织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微观主体。发展现代慈善事业,“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着力加强各级各类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声望、突出专业能力、完善治理结构、合理梯次分工的现代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建议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各类院校与行业组织、慈善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完善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评价体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如今,互联网慈善发展得如火如荼。建议依托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力量,积极推进慈善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更好地实现慈善业务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互联网慈善更加便捷、更加健康、更加符合民意。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慈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事业。可以预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慈善事业一定能够又好又快地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