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湖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尤其是在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坚决扛起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展现了民政担当,经受住了大战大考,向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强化兜底,助力脱贫攻坚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兜底脱贫保障政治责任,大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省共有122.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提标增效,持续改善民生
稳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连续4年实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冬暖工程”,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全省830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提高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115万残疾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探索创新,护航社会治理
湖北先后出台了体球网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系列文件,修订完善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基本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居民自助互助服务和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全省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社区占67.4%,省级投入4.5亿元支持1985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省2862个城市社区基本完成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考试考核、人员转隶。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出台《体球网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登记审查,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湖北省慈善条例》出台。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实施“五社联动·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初步形成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全省有社会工作人才5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69家、注册志愿者909万人。审慎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成果转化运用,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擦亮底色,提升服务成效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省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831家,养老床位总数达4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67%,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省政府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出台《体球网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推进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民政系统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现代化民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体球网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抓手,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着力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高效
做好兜底保障,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救助帮扶,健全重点人员监测预警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及时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和关爱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健全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行以市(州)为主体的区域养育孤弃儿童制度,加强散居孤儿监护照料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与孤儿供养标准相衔接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和谐
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城乡社区下移,稳妥有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广积分制管理,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法规范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融合发展。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示范工程,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设置,打造覆盖广泛、集约高效的社区服务设施。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严肃查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引导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促进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 继续实施“五社联动·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推进县(市、区)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全覆盖。加强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依法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行政区划体系,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推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推进特困供养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重点做好特殊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支持体系,推进社区互助式养老。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将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和住养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实现全覆盖。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市(州)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县级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全覆盖。加强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市(州)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持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智能化、便民化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婚姻登记”,探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加强婚姻文化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丧礼俗新风。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推行火葬区骨灰和土葬改革区遗体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强化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强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到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县市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