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
为激励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出台了《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探索推行村(社区)干部养老基金积累制度,有效调动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发展集体经济与建强村干部队伍的互促共进。《办法》实施以来,全县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累计达5100多万元,近七成的村(社区)集体积累达10万元以上。
明确奖励来源,避免债务风险。《办法》明确将经营性纯收入项目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来源,即村集体经济主体的收益、村集体自主经营主体上交的利润、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等取得的三类收益。同时,明确不计入项目,即各类补助收入、社会捐助、变卖处理集体资产获得的一次性收益等其他与经营管理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县委组织部指导各镇(街道)党委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在每年年底,集中对经营性纯收入情况核查认定,防止以发放奖励报酬为目的乱铺摊子,新增村级债务。
优化绩效考核,精准鼓励激励。村干部报酬实行“基础报酬+考核绩效+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的模式,经营性纯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且能长期有效化解债务的村可享受奖励报酬,奖励报酬部分不超过经营性纯收入1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严格村干部“三考两评”,依据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次,在村干部内部差异性发放报酬奖励金,优秀全额发放,基本合格发放50%,不合格等次当年不享受,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持续增强,75%的村“两委”干部为新进年轻干部,528名农村优秀青年先后加入后备力量库。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制度运行。夯实书记责任,将《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政策落实落细。严格实行村财镇管,镇(街道)党委严格审核村干部报酬奖励,防止违规发放。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定期抽查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集体经济认定、干部奖励报酬发放情况,推进集体经济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机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2个村累计发放奖励报酬100余万元,个人奖励报酬最高达8229.6元。
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优先用于村(社区)干部购买养老保险补贴,剩余部分发放到人。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村(社区)干部养老基金积累制度,采取村(社区)集体缴一点、个人补一点相结合的办法,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切实让村(社区)干部退职后有保障,解决“后顾之忧”。例如,上元观镇按照村集体经营型收入总额2%、村“两委”正副职6∶4的比例计提,由镇党委统一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个人养老保险,有效稳定了村干部队伍,激发了干事热情。(作者系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中国社区报20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