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安 娜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我国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稳定性低、流失率高、综合素质低等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日,北京市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积极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质量。
设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据了解,北京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544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5家,养老护理人员1万余人。从目前来看,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稳定性低、人才流失严重,成为北京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明显短板。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养老服务行业缺乏规范化、体系化的职业晋升渠道,难以有效满足专业人才在行业内的职业追求,许多年轻人包括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毕业生甚至认为养老护理员没有发展前途,不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同时,在岗养老护理员平均薪酬与家政服务员、护工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面对北京市消费水平高、照护岗位工作强度大等现状,养老护理人员不仅来源不足、招聘困难,而且转行率高、流动性大,有的地方每年流失率为40%左右。
根据《实施办法》,北京市将设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对在养老机构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劳务派遣协议)、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经民政部门核实后,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的岗位奖励津贴,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基本认定依据,将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相结合,注重对养老护理员岗位技能的提升。“职业技能等级是体现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此次,北京市首次将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更加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实操技能水平,进而切实提升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质量。”李红兵说。
毕业生专职从事养老服务的可获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
针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愿不强的现状,《实施办法》提出,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按照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的标准,发放入职奖励。
据介绍,为避免毕业生获得入职奖励后发生人才流失风险,入职奖励补贴将在申请人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分三年按照补贴标准的30%、30%、40%逐年直接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李红兵表示,毕业生入职奖励的设立,旨在下大力度吸引和鼓励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发挥专业力量、带动行业生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凡是有意愿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毕业生,无论从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护理岗位,均可享受相应的入职奖励。
对养老服务人才实行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全员培训
目前,北京市养老护理员普遍存在学历水平不高,各类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不足等问题,养老服务行业缺乏从事医疗、护理服务的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施行以后,北京市将按照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全员培训的制度安排,形成养老服务人才“两类三级”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队伍整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质。
“两类”培训制度,是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实施,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和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强化养老护理人才的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由市、区民政部门参照有关教育培训大纲及教材,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所需经费按照实施层级分别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三级”培训体系,是指市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区级民政部门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市级培训外的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本单位养老护理员开展入职培训。确保每年对养老服务人才进行一次全员轮训,打造有层次、有分工、有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