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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实施清单管理,建立“五项清单”,助力乡村治理,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事务清单”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外,休宁县把直接面向农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完善村级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目录清单。
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工作,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把以往由乡镇直接插手的村级事务,划分为一般性、阶段性和基础性3大类10小项,建立“事务清单”。
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重复报数。休宁县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提供的服务事项,一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同时,普遍建立村“两委”成员坐班包户、联系乡镇干部带班包村级事务机制,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零距离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落实“全覆盖、突重点”,制作“一卡一本”,即村民联系卡、民情日记本,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任务、每月有进度、每周有反馈、每日有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建立“责任清单”
提高履职服务能力
为厘清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休宁县进一步明确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从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入手,建立“责任清单”,认真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多、评比事项多等问题,从源头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对照民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体球网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改进和规范出具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为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村“两委”成员实际情况,休宁县因人定岗、因事设岗、科学定责,实现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并因岗施教,结合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积极推行“菜单式”培训,让干部们明白哪些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哪些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注重培养乡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为乡村治理机制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投入清单”
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探索建设“网上党支部”“网上村民委员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建立“投入清单”。休宁县近年来拿出3000余万元,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投放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实施,保障农村社区建设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县级补助为主、乡村两级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服务形式开放化”标准,通过资金整合、财政补助、乡村配套等方式,着眼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大厅设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完善统一管理的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为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休宁县投入400余万元用于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范围,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简化办理程序,加强网络无障碍建设,建立线上线下互动的信息化综合服务代办点,促进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推动乡镇公共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公开清单”
畅通群众民主监督渠道
休宁县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紧抓不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村务决策、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把村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四务”,与乡镇政务公开相结合,出台《村级“阳光四务”管理办法》,建立“公开清单”,制定“四务”公开目录及公开表,阳光晾晒“四务”,内容涉及30多个大项120多个小项,并在公开方式、内容、程序上进行了延伸拓展,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加强了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了县以下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提高村级“三资”管理水平。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有序发展。乡镇党委、政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实施村级主要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各项基层民主决策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
建立“绩效清单”
激发干部创先争优热情
坚持绩效指标设定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对村级实行星级定效,建立“绩效清单”,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组织良性发展。
推行一次性综合考核,全面落实“量化工作法”,根据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情况,依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设定0-5个星级评定参考指标和相应分值,实行百分制评分,进行量化,充分发挥考评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增强了村级组织、村组干部的“PK”意识,村干部的绩效由群众说了算,通过年底公开述职与村民测评相互印证、定性与定量相互印证,避免了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现象的发生。
以“星”定酬,使村干部的实绩考评更加客观公正,对村干部干没干事、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目了然。坚持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发展和工作绩效奖励相挂钩制度,不仅调动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调动了村干部要干事、多干事的积极性,而且也激发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使村干部行有方向、干有目标、肩上有担、心中有责、手中有力。
(作者单位为安徽省民政厅)
(来源:中国社区报20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