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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做“加减乘除”法 打赢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0-09-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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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超 赵士举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不断完善救助政策、优化程序流程、提升救助效能,坚决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聚焦织网兜底

  在救助范围标准上做“加法”

  加强组织保障。济宁市民政局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年“五大攻坚战”之一,实行“一项重点、一套专班、一张清单、一把标尺、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机制,提请市政府出台《体球网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先后制订《全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提高救助标准。完善落实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五连增”,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63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45元-475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11万人、特困人员3.39万人。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形暂停低保退出工作;对已脱贫的低保户,将低保渐退期延至年底。

  扩大救助范围。低保救助方面,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条件的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临时救助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特困人员供养方面,覆盖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扩大至18周岁。

  突出便民利民

  在程序流程上做“减法”

  下放审批权限。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批权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时限分别从原有的37天和60天统一压缩至20个工作日。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环节关口前移,实行先核对、后申请。

  优化申请程序。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在156个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备智慧民政服务终端,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简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先救助、后审批。

  精简申请材料。推进低保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市全面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凝聚救助合力

  在救助效能上做“乘法”

  部门联动摸排“零遗漏”。加强与扶贫、残联等部门联动,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排查,紧盯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和因疫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困难群众10.34万户、20.40万人,新纳入低保1.35万人、特困人员供养1.39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22人,全市保障困难残疾人10.9万名、困难老年人5.7万名、孤弃儿童2.5万名。

  扩大政策宣传“广覆盖”。严格落实好市、县、乡、村四级低保公示制度,市、县按季度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乡镇(街道)、村(居)通过公示栏长期公示。在所有村(居)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编发《全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汇编》,开展“阳光救助 暖心服务”救助政策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提升群众知晓度和落实精准度。

  社会力量参与“出实效”。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扶贫模式,开展“红帆领航工程”,举办2020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引导社会组织开展200余个项目,举办活动1100余次。通过医疗帮扶、社工帮扶、慈善捐助等多种形式,带动社会资源精准汇聚、精准对接。通过实施“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慈善救助项目,累计投入慈善款物1.26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68万人(户)。

  坚持靶向整改

  在精准救助上做“除法”

  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以及农村低保办理中的“微腐败”问题。联合财政、银保监等部门制定《体球网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健全监督检查监管方式,完善政策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信息核对。全面推行低保申请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救助机制,加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社会救助核对领域扩大到13个部门19项数据。全面落实救助事项先核对、后申请流程,实现第一时间对申请人的初步筛查,做到凡进必核、定期复核,累计开展核对710批次、31万人次。

  强化督导指导。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县(市、区)制度,先后开展民政重点攻坚工作、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民政政策落实等督导调研活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督查促落实,确保各项兜底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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