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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民政交出脱贫攻坚完美答卷

时间:2021-02-2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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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雷 耀 通讯员 张造友 王芙丽

今年海南省两会期间,列席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海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延红透露,海南正在海口等6市县试点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确保做好兜底保障,防止返贫。

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海南省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优化社会救助政策供给,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68.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60万人次。

统筹推进搭建完备的民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近年来,海南省民政厅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聚焦总目标,加强对全省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海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多次召开厅党组会研究部署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举办全省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培训班,厅领导多次带队赴市县调研,持续加强对市县民政部门兜底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

“我们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或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名义出台《海南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搭建了完备的民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海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逐项健全低保、特困、临时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形成多层次、立体式、衔接紧、网底密的兜底脱贫新格局,为贫困群众牢牢兜住了民生底线。

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文件,适当放宽低保、特困供养认定条件,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体球网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梯度救助格局,明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边缘户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因户施策”,按需进行医疗、就业、临时等专项救助,有力减少和遏制了返贫。2020年以来,共将边缘易致贫户1673户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将边缘易致贫户1144户、3313人纳入低保,对937户次、3786人次实施临时救助,累计支出救助金217万元。

综合施策打通特困群体救助“最后一公里”

自2018年起,海南省连续三年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将专项治理范围拓展到特困、临时等社会救助领域,靶向治理低保政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全省低保家庭信息核对率达99.5%,社会救助精准度显著提升。

建立核对机制,是提高救助精准度的一项重要手段。海南省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横向与涉及个人经济状况信息的12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纵向形成省、市、县三级核对机构的业务联动,实现全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多部门快速核查。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工作机制,搭建县、乡、村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打通特困群体救助“最后一公里”。

“我们还以‘老、病、残’为重点,依托海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扶贫系统平台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需要兜底保障的人员名单,指导市县根据名单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海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运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等保障措施综合施救。截至2020年底,共将2.75万户、6.87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进行兜底。共对建档立卡贫困户9143户次、3.68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金1711.6万元。”

提高保障标准,夯实兜底保障网。海南省将各市县和洋浦(海口、三亚除外)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530元、3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到690元。海口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5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到800元。三亚城乡低保月标准统一提高到630元,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到820元。将全省机构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月标准提高到1450元、1050元。纳入低保的贫困人口基本上解决了“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实现了基本生活有保障。

在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社会组织也是一支重要力量。海南省民政厅每年都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座谈会、推进会,动员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在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海南社会组织网设立扶贫农产品需求对接平台,定期公布贫困村、贫困户需求,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及农产品消费。448家省级社会组织在扶贫、救灾、助学等领域共投入资金约9.7亿元,受益人数达99万人。

深化改革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中,海南省打造了社会救助审批新流程。指导琼中等市县将属于县级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将个人申请-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简化为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民政局事后监管,打造了更合理、更高效、更集约的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极大地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救助时效。

下一步,海南省民政系统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据海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将继续落实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扩大低收入家庭认定覆盖面。同时,健全主动发现、快速救助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常态化帮扶制度,动态监测农村低保、特困和易致贫返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救助,确保无返贫、无新增。

目前,海南省正在海口等6市县试点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结合海南居住证制度改革,打破户籍限制,建立以居住证、居住地为依托的低保办理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和标准的统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低保制度城乡一体化运行。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政府兜底救助的同时,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鼓励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关爱等服务,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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