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 正文

进楼包户?筑牢社区疫情防控堤坝

时间:2020-05-1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区报
【字体:    打印

王平凡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坚持“网格连心、组团服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盐县居民小组长、公职人员志愿者,迅速投入战斗,深入群众,切实担负起城市社区疫情排查与防控宣传的重担,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为疫情防控筑牢基层堤坝。

  拉紧“责任链”

  防控管理全覆盖

  体系筑到网格。全面实施13个社区居民小组长队伍的质量优化提升行动,将现有的社区网格进一步细化为管理小格,每个网格控制在30~50户左右,形成“社区—网格—楼组微网格—楼道小微网格”的网格防控体系,筑起了滚动摸排、持续宣传、信息互补的社区防控常态战线。以“党建覆盖社区、辖区划分网格、公职人员进楼包户”的基本思路,创新实施公职人员以志愿者身份进社区担任志愿楼道长工程,构建了“社区党组织—网格—楼组—红色楼道长—居民”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管理架构清晰、职责明确、渠道畅通。

  责任分到个人。制定相关制度,分别明确了居民小组长日常工作中的信息摸排、工作宣传、民意收集、换届选举、工作监督等6方面职责,以及防疫期间的防控信息宣传、住户信息排摸、协助居家管控、参与联防联控等4方面职责工作内容,明确志愿者楼道长走访排查、信息核查、情况上报、服务管控、宣传教育、协作配合、工作纪律、自我保护等8方面责任。

  力量投到一线。以块为主、条块融合、双向用力,在参与实现短时间,集中式对社区、小区、楼道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公职人员志愿者专岗,居民小组长、物业、居民志愿者兼职补充的24小时全天候长期值守防控机制。针对物业小区,抽调500余位公职人员志愿者,分159组,通过AB岗、“三班倒”等方式,确保重点网格、重点路口、重点防控对象24小时有人值守。

  织密“服务网”

  协同战“疫”无缝隙

  组团服务提升实效。居民小组长100%与社区签订履职责任书,志愿者楼道长100%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切实增强了“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同时建立“一长一团”协同互动制度,由同一居民小组的志愿者楼道长组成微网格“自治帮帮团”,支持和帮助居民小组长开展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等工作,提升社区治理精度,形成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微治理格局。

  全心服务凝聚力量。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长、志愿者楼道长等力量建立“1+N+N”社区疫情防控服务机制,统筹调动社区各类资源,策划组织“你过元宵,我守平安”“红色代购”等各种活动。通过网络代约订购口罩、美团网购生活用品、送货上门等方式,既确保人员少流动、疫情不扩散,又把温暖和关爱及时送达,实现疫情防控和优质服务效果双提升。

  线上服务便捷快速。各居民小组长、志愿者楼道长以“微嘉园-海盐县睦邻微客厅”为载体,发挥疫情防控“报事”“议事”平台作用,动员居民人人争当“啄木鸟”,及时报告、化解疫情隐患,实现民事主动办、民意主动引、民生主动应、民情主动搜,密切关注网格内群众面对疫情的思想动态和急难愁盼问题,除跟进服务外,还在第一时间转到线下妥善处置,化解风险。

  铺设“高压线”

  筑牢疫情防火墙

  纪律挺在前头。通过“提前联系、信息反馈、专项核查”的流程,做到逢“疑”必报,逢“热”必检,一经发现情况异常,实行就地隔离、观察、治疗。同时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四不得、四严禁”纪律要求,对各个参与疫情防控的队伍明确在没有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开展工作,不与居家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不与被劝导人员发生争执,不拖延重大信息上报时间,不擅自离岗脱岗,不私发了解掌握的排查信息等“六不”工作纪律。

  考核规范队伍。海盐县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居民小组长工作机制,建立网格连心制度,推动居民小组长参与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开展“六员争先”(政策宣传员、民情联络员、民生助理员、矛盾调解员、文明传播员、社会监督员)活动,建立协同互动、教育培训、通报征询、关爱帮扶等五项制度,提升小组长队伍的组织意识和对社区的归属感。明确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待遇保障的基本依据。坚持与工作量、工作业绩直接挂钩的原则,明确由基础报酬、绩效奖励、急难险重工作奖励三部分组成居民小组长的报酬,规范小组长队伍运作管理。

  德行示范带动。出台《海盐县公职人员“社区德行”评价考核办法》等文件,通过钉钉小程序“吾爱吾楼”规范相关工作轨迹,“社区德行”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参与社区治理、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等方面。报到、入户、工作手册记录等都将反馈到社区,由社区作出初步的评价。将公职人员以志愿者身份纳入楼道微网格,承担民情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文明新风引领等工作职责,增强公职人员文明行为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社区行为规范、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弘扬文明新风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作者单位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民政局)

(来源:中国社区报2020.5.14)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