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河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初心、担使命,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补短板、强弱项、求突破,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兜牢底线保民生
河南先后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02亿元,7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40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960元提高到426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达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达到每人每月1350元。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救助人数达133.7万人次,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创新机制促发展
河南建立了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等,联合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动出台《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全覆盖,各地将殡葬基本费用纳入惠民服务清单,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文明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提升能力强基础
加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兜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1.4万个,养老服务床位达53万多张。连续3年将“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累计建成规范化社区2500个,全省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4.7%。部署乡镇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社会组织达4.7万家。支持各地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3万多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登记的志愿者达1240万人。大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连续3年开展全省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加强基层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民政兜底保障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十四五”时期,河南省民政系统将充分认清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实施“1585”战略,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1”
围绕一条主线,即以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服务供给质量、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促进幸福美好家园建设为主线。
“5”
推进五大体系,即健全精准有力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打造活力温暖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深化幸福颐养的养老服务体系,构筑和谐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便捷高效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8”
实施八大行动,即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加强改善、儿童福利优化提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社区服务体系完善提升、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创新发展等行动。
“5”
强化五大保障,即强化组织、法治、标准、信息化、资源要素保障。
健全精准有力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及时将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稳定,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进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统筹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各类专项救助方式衔接、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研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深入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
打造活力温暖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儿童关爱工作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精准确定困境儿童种类、标准,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推动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到2025年,各省辖市至少建设1所集“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化管理,加快村级儿童之家建设。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深化幸福颐养的养老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完善老年人津补贴制度,统筹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政策。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健全普惠型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等行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依托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养老与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有效对接,实现全省养老服务大数据的互联互通。深入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养老应急救援能力。
构筑和谐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着力推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社区治理框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全面推进“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社区生活性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育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和领军人物。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常态化治理。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慈善事业立法工作。完善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检年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提升慈善事业发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激发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活力,创新慈善活动参与方式。规范发展福利彩票。完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变更,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水平。
形成便捷高效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坚持软硬件基础设施先行,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提升地名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基本社会服务规范化、精准化、高质量发展。创新完善婚姻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部门数据共建共享,积极开展“互联网+婚姻登记”。建立婚俗改革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婚俗改革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持续抓好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全覆盖。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殡葬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宣传保护。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