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民政部日前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必须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用绣花的功夫落实落细会议要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增强兜底保障的精准性、有效性。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老年人照护的第一责任主体。推进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须大力弘扬敬老孝老美德,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要以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为重点,聚焦失能照护刚需,积极推进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提高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将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喘息服务、适老化改造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向农村地区推广,给千千万万农村家庭老年人的主要照顾者搭把手,让家庭照顾更专业、更专心、更省心。对于子女外出务工、长期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要完善定期巡访措施,拓展关爱服务内容,做好心理疏导、风险报告和干预。要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都能入住养老机构,实现应养尽养、应护尽护,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坚持系统观念,打造功能互补、衔接互通的养老服务设施支撑。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改造和功能拓展,重点是增强县级养老机构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内失能照护需求,发挥服务辐射示范作用;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盘活设施资源,增强运行活力,赋予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相关职能,将服务范围和协调职能延伸至村级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作为实施空巢留守、高龄、失能老年人巡访制度的依托,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形成互动。总之,要建好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机衔接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类主体,从而既能让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近便利养老,又能实现机构设施持续稳健运营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新业态是统筹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城乡互动的重要手段。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松绑放手,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要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职责功能为目标,推进乡镇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精心推动城乡相互促进,积极引入品牌化、连锁化、群众评价高、受益广的优质养老服务品牌资源进乡入村。要吸取个别地方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尊重规律,防止一些人打着养老的旗号别有所图,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农村现实需求,搞一哄而上、贪大求洋。
立足长远持续发展,积极做好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蓝图规划。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会议作出的部署安排,积极有序地确定本地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的主要指标、核心制度、关键措施和重大工程,尤其是要把包括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在内的有关重点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当地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出台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稳定的政策基础。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既具有历史形成的文化传统、工作基础和独特鲜明的优势,也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和严峻的挑战。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不畏困难和挑战,自觉把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地在做精、做实、做细上下功夫,努力取得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成效。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