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燕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在统筹救助资源、强化救助服务、提高兜底能力、精准认定对象、加强政策衔接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先后承担了全省“救急难”工作、社会救助赡养能力计算和全市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等多项社会救助领域的省级、市级试点,在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应急响应机制、长效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具有吴兴特色的社会救助“诊疗模式”。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救尽救
建立多维识贫网络队伍。构建以街道、村(居)委会和网格员或联村、社干部等人员“三级联动”机制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部门共同协作的主动发现网络队伍。由网格员日常入户走访,采集信息,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在发挥社区干部、联村干部作用基础上,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党员、群众等非专职人员,识别片区贫困人口。充分利用由村社党组织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组成街道、村(社区)“四方会谈”议事平台,将提名困难户作为固定议题,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定期召开。村(社)干部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培训,扩大主动发现识贫基层队伍。与扶贫部门强化信息共享,按“易返贫”“易致贫”“潜在对象”等类型进行建档立卡,全区目前在册低收入群体1881户3365人。
完善主动发现流程。街道层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简化救助工作流程,做到高效办事、急难急救,主要通过村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方采集贫困线索,街道社会事务办入户核查;区级层面高效审批相关程序及时办结。
建立主动发现奖励机制。对主动发现困难户线索上报至村社、“四方会谈”平台或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同时该户经过核实纳入救助的志愿者、党员、群众等非专职民政工作者予以200元/户的津贴奖励。救助范围包括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
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救助及时
遇到问题,先“急诊”。完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制度前置,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因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创建了一个平台、一张网络、一门受理、一套制度、一类服务、一体共推的“六个一”模式。对特殊急难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先救急、后解难,先救助、后规范,及时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9年,全区临时救助260万元,年均投入增幅22.36%。
分析原因,转“门诊”。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根据救助对象的致贫原因和实际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服务,帮助申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通过转介,使临时救助与专项救助、政府救助与慈善捐助、物质帮扶与服务密切衔接,有效提升救助的综合效应。先后出台了新居民救助、城乡妇女“两癌”救助等专项救助办法,共建立村级慈善基金会241个,募集村帮基金1432万元,慈善救助14981人次。
持续困难,再“住院”。进一步强化低保的兜底保障功能,将实施临时救助或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持续存在困难的救助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对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残、重病患者等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特殊案例,需“会诊”。区级层面建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工作格局,研究解决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救助问题。比如,重度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的人均存款标准、已领失地农民保险的在册低保对象低保待遇、有供养能力的子女不承担供养义务的问题等都通过联席会议得到了妥善解决。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应保尽保
完善兜底保障。出台《吴兴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按要求实施低保提标和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今年完成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工作,增幅居全省前列。截至9月,全区共有低保在册对象2133户3255人,特困在册对象273户274人,低保边缘在册对象503户1254人。
加强监督管理。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大数据比对,规范审批程序管理。开展低保专项治理,严格近亲属备案制度,确保社会救助阳光运行。健全“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制度,逢申请必建,及时完善特困、低保等救助档案建设;逢申请救助必核,健全浙江省大救助系统电子档案建设;开展低保档案查漏补缺工作,明确梳理档案管理中“一证一表”、村(社区)长期公示要求等,切实把好“进口关”,畅通“出口关”,助力脱贫攻坚。
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每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专管员配备,打通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