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莫冠婷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体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提出24项主要措施,并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将广东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从“9+1”拓展至“9+1+N”,进一步健全了分层分类的大救助体系。
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救助水平持续提升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介绍,近年来,广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起政府领导、分工协作的“大救助”体系,形成兜底保障、提标扩围、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
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间,出台了1部地方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7份规范性文件,构建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走失人员救助9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全省市、县均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清晰、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
保障水平飞跃发展。广东省政府连续11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纳入“十件民生实事”。目前,省和21个市已出台并公布2021年低保和特困提标文件。
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各地将1668个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整合到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省、市、县三级均设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
动态管理规范有序。靶向整改困难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连续4年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农村低保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打造救助圈层 覆盖更加全面
为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大救助制度体系,此次广东省出台的《实施方案》将救助对象细分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面临其他困难3个救助圈层,分别采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
据介绍,广东省将进一步拓宽社会救助覆盖面,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为让急难救助更加及时,《实施方案》明确,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首次确定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制定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完善低保、特困政策,健全救助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机制。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必要的专项社会救助。
同时,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分档或根据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结果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
拓展服务方式 开展多元化救助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将创新“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主动发现+报告”三种服务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
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完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健全救助网络,拓展基层服务功能,定期走访辖区住户,及时识别可能陷入贫困的家庭。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充分发挥广东慈善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优势,全力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慈善救助,积极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的志愿服务。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两委”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均可异地申办、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推行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此外,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稳步扩大范围,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发展阶段,社会救助制度高质量发展将从“救穷”向“救弱”、从“供血”向“造血”、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综合服务救助转变,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生存与发展、物质与服务。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广东省将以更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