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晶) 4月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体球网,介绍做好疫情期间脱贫攻坚和民政服务工作情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表示,党中央对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非常关心,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通知,做了安排部署。民政部按照中央的精神,指导地方不折不扣加以落实,并着重强调做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在疫情严重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金,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地方根据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自行确定。二是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三是进一步细化临时救助的类别和情形,采取实物帮扶和现金救助多种形式,丰富临时救助的形式、方法,提高救助效能。四是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和机构加强走访探视、了解情况,及时帮扶困难群众。各地也采取了多种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以湖北为例,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同时设置临时安置点,为住宿困难的滞留人员提供集中安置,并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无着、确实困难的滞留外地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截至3月31日,累计设置安置点69个,安置将近6000人,救助1.3万多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00多万元。
刘勇指出,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倒计时,民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并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在这项行动中,要着重落实好三项政策措施:一是农村低保的功能要进一步强化。对于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其家庭财产、家庭经济状况可不再进行核对,等脱贫攻坚战打完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要全面落实。优先为那些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好照料服务。三是进一步扩展或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的作用,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乡镇备用金制度。此外,还要深入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范瑜介绍,今年的清明节祭扫工作,由于实行了限流预约等方式,祭扫的人数、车流少于往年,但是面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各地的工作压力还比较大。她强调,做好现场祭扫服务,一是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一指挥和调度。二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现场祭扫涉及的疫情防控、殡葬服务保障以及执法监管,包括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火灾事故防范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现场祭扫工作有序开展。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今年也在大力推广非现场的祭扫方式,包括网络祭扫,网上称为“云祭扫”,推广家庭追思,开展公益性的代祭服务等。
范瑜建议,现场祭扫群众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守护好自身的健康和安全。一是遵守预约前置的要求。有的地方规定,居家或者集中观察期未满的人员不能预约现场祭扫,有关人员要自觉遵守。二是预约成功后要按预约时间和规定的人数前去祭扫。三是从进入祭扫场所到离开,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扎堆、不聚集。四是严格遵守祭扫用火管理要求。五是文明祭扫,倡导采用敬献鲜花等方式表达心意,抵制不文明行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