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莫冠婷 韩 堃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压力,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针对困难群众防护能力弱、感染风险高等特点,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综合采取临时救助、发放基本生活物资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避免救助窗口人群扎堆,全省推行救助申请在线办理,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零跑动”申请救助,实现防疫更安心、办事更省心、服务更暖心。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坚守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困难群众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越是非常时期,越要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省160多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800多家民政服务机构无一例确诊和疑似病例;全省共发放救助资金20余亿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现金+实物救助+服务保障
“梁伯,现在外面疫情比较严重,你尽量少出门,有什么困难就跟我们说,外面有人找你,要记得戴口罩。”近日,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社工站“双百社工”为辖区内年近八旬的独居特困老人梁伯送去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反复叮嘱。
梁伯在2006年10月被纳入特困供养,每月领取872元的特困供养金。2019年9月,经评估,其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被认定为“全失能”,享受每月846元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过上了“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的生活。
云城区民政局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与社工服务紧密结合,除落实梁伯的侄子作为照料服务人,还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周两次上门开展家庭消毒清洁,云城街社工站“双百社工”也定期上门探访。防控期间,梁伯还获得了“加码”关怀和帮扶——街道办送来米、油等生活物资和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疫情防控包片村干部陈迳上门了解其身体状况和需求,社工隔天一次上门疏导情绪,并宣传防疫知识,切实解决了生活困难和防护消毒等问题。
“现金+实物救助+服务保障”,是疫情防控期间广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个缩影。广东各级民政系统在保证特困人员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还做好照料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采取逐级管理、分组包片的办法,全面排查摸清困难群众的底数,确保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督促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定期探视制度,统筹照料服务人、志愿者、村居(院落)防控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干部等工作人员定期走访探视,根据实际需要代购配送生活、药品等物资。
给监护缺失儿童一个“家”
如何为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提供救助保护,是广东省民政系统抗击疫情的重点工作之一。
今年2月,来自湖北的14岁未成年人小龙(化名)跟随爷爷从武汉到广州探亲,度过了一个不寻常的春节:从确诊新冠肺炎、成功治愈出院,到由于在广州的亲人仍在院救治或隔离、父母亦身处武汉不能来穗将他接回家,小龙陷入临时监护缺失。了解这一情况后,相关部门及时将小龙送至番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由中心实施监护照料。中心第一时间安排驻点医务人员为小龙检查身体,设置独立房间,安排专职社工与其沟通交流,了解身心状况和学习情况,及时安抚他的紧张情绪。近日,小龙顺利回归家庭与亲人团聚。
和小龙情况相似,近日,四会市9岁女童小花(化名)也因监护缺失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这个临时的“家”守护。小花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是在册精神疾病患者,由于近日处于发病期,无法行使监护职责。经街道办上报后,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妇联、街道等协调会商,把小花临时安置在福利院,妥善解决了她的临时监护问题。
目前,广东省除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7000余名孤弃儿童外,还有各类困境儿童29万余名,大部分困境儿童都散居在城乡社区。截至3月19日,全省共排查发现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13名,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和有效帮扶。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广东各级民政部门依托1607名乡镇儿童督导员、25228名村(居)儿童主任,并发动1万多名社会工作者、4万多名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有没有生活困境、有没有感染和隔离、有没有防控措施和用品等,针对排查情况,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监护救助、医疗救助。
开通省级和各市“护童之声”困境儿童24小时服务热线,与“12349”民政服务热线、“12355”青年之声、“12338”妇女服务热线联动,全天候接听来电,及时发现并处置困境儿童求助。积极动员慈善力量将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为困境儿童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接送就医、生活照料服务。
暖心救助打出精准“组合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受疫情影响,一些抗风险能力弱、自救能力差的群众容易陷入困境。
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民政系统着力解决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成立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3次召开全省民政系统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提出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困难群众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
全省民政系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综合采取临时救助、发放基本生活物资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据统计,疫情发生后,全省新纳入低保16307户、34856人,新纳入特困供养1945人;全省对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群众6200余人次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近2000万元,人均3226元,有效疏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在提供经济救助的同时,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服务需求。依托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按照一“问”、二“查”、三“报告”、四“处置”程序,通过上门走访、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尤其是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境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的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民政部门派出5000多个工作组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低收入、边缘群体等困难群众40.5万户、71.9万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