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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夯实省市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责任

时间:2019-11-2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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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雷 耀)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11月23日-24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专题会议及政策业务培训班,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近期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导引,安排部署全省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讲解新修订的《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和《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交流创新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的经验做法,凝聚民政系统合力,打好今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收官之战。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社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郭社荣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有关制度建设。全面夯实省市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责任,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底数,建立救助工作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作用,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对深度贫困县、革命老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做到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民政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等均按10%的比例向深度贫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他们有棉衣穿、有饭吃、有地方住。充分发挥农村“三留守”等特殊人群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整合工作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全省困难群众困有所济、病有所医、衣食无忧、顺利越冬。

  戈养年要求,当前,各地要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加强民政兜底保障能力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章程,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力保障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低保提标文件,从10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8%。提标后,陕西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08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4310元,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604元。各地将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的低保标准,做好低保提标组织实施工作。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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