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闫 洁
6月10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某医院门口,一位女士紧紧拉着临潼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手,哭着致谢:“感谢政府帮助我们。本来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现在你们来了,让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外地人看到了希望。”
这位女子叫郭新红,山东省宁阳县人,2019年和丈夫到西安打工,男的送水、女的打零工,两个儿子和公公婆婆也一起到西安生活,日子过得平淡温馨。不料,她的丈夫在送水途中遭遇严重车祸,入院十几天就花了10余万元,后续治疗仍需30万元左右,一家人急得团团转。临潼区民政局接到社区上报情况后,及时将1.5万元临时救助金送到郭新红手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后续还持续关注其家庭情况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1.5万元临时救助金带给郭新红一家面对困难的信心。
“十三五”期间,西安市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制度为补充的“1+N”社会救助体系,尽可能将各类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6.73亿元、农村特困人员保障金3.04亿元、临时救助金1.76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93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更加便捷精准
为了让群众申请救助更加方便快捷,西安市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纳入12345市民热线统一管理,开通微信和网上申请受理渠道;镇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全覆盖,建立网络监测、电话求助、日常巡查、政策宣传、入户走访“五位一体”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西安市民政局还加强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和核对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形成省、市、区(县)跨11个部门16项数据的三级联网数据共享模式。
西安市民政局在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一支由5-10人组成的“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主动发现并帮助困难群众申办相关社会救助;建立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并在镇街建立储备金,对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的由镇街直接审批实施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将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和其他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各区县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碑林区民政局针对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等情况,完善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收入+支出+财产”多维度贫困识别、“四级信息圈”分圈管理、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五大救助机制,实现前期评估监测、中期综合救助、后期扶持发展的无缝衔接。碑林区探索实践的“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获得2019年民政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
引进并培育社会救助新力量
在实际工作中,人少事多、设备不足导致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仍很突出,为此,2018年,西安市民政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将社会资源引入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域。同年在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临潼区、长安区、碑林区、港务区7个区(县、开发区)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入户调查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包括入户调查、救助对象数据采集录入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建设民政社会救助调查服务系统等内容。2019年扩大到10个涉农区(县),累计投入2100万元。(下转2版)(上接1版)
周至县的第三方机构调查员郭丹红在广济镇高家庄村入户排查时了解到,村民王璇因患乳腺癌,治病花了近30万元,家里为了给她看病把车也卖了,还是不够支付高额的化疗费用。郭丹红将情况上报。根据2020年西安市低保家庭刚性支出扣减办法等相关政策,经过镇(街)民政办和县民政局综合研判,王璇一家被纳入低保。随后,郭丹红又向他们介绍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同时,根据王璇大儿子上学的情况给他们讲了教育资助政策,王璇一家对此十分感激。
西安市通过两年的实践,在第三方机构及时、客观、公正的精准筛查下,有效杜绝了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认定的精准度,实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目标。
西安市还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失信惩戒七种机制,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让困难群众享有的保障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