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影响,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将通过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等举措,帮助民营养老机构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根据安排, 2020 年一季度,运营补贴省级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 元。对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民营养老机构,按封闭期内在住老人每人 1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对民政系统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减免 2020 年度场地租赁、运营管理等上缴费用,免租期内的在原有期限上顺延 1 年。对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体球网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企业帮扶、金融支持、税费支持、财政补贴、稳岗就业等优惠政策的民营养老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将主动协调,支持其享受优惠政策。
同时,湖南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怀帮扶,大力宣传一线养老服务人员先进感人事迹,倡树养老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防疫物资和资金募捐,支持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