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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指南

时间:2020-02-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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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切实保障救助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在“入”上把好“四关”。把好工作人员关,工作人员返岗前如实报告疫情接触史。把好求助人员关,新入站受助人员于入站前实施防疫清洁消毒,安排独立区域观察14天。把好外来人员关,外单位人员非公务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把好入站车辆关,进站车辆在指定地点接受防疫消毒。

  在“站”上落实“四管”。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分类实施职工管理,对医生、近距离接触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分门别类明晰管理要求。精细实施对象管理,对滞站人员全面排查,每日两次健康监测,列表统计分区人员信息。科学实施消毒管理,对受助人员居住区等分区提出消毒规范要求。

  在“返”上力求“四减”。暂停送返减流动,暂停特殊困难受助人员送返工作。直达送返减中转,确有必要送返的,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直达送返。一站资助减环节,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观察期满14天无异常的受助人员主动要求离站的,实行一站式购票返乡。适当管控减风险,对求助乘车的具有湖北旅行史或其他重要疫情接触史的人员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处理。

  在保障上争取“四纳入”。积极争取纳入当地盘子,推动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盘子。明确纳入列支范围,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可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推动纳入集中留观,对于部分救助管理机构限于自身条件无法开辟观察区域或观察区域无法满足需要的,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全面纳入应急响应,请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重点人员就医医院、留观场所和处置渠道。(陈小平)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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