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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管理规范执法见成效

时间:2020-04-2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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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立彬

  2017年12月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被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喀左县从量化管理火化目标、对非法土葬行为进行规范执法入手,全力推进火化,确保火化率达到100%。其基本工作思路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从乡镇、村等基层抓起,同时优化殡葬服务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

  喀左县为切实加强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政府成立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喀左县确定每年3月和9月为殡葬宣传月,运用县报、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微信、民政信息、宣传单、村委会、社区公示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出动流动宣传车走街串巷,深入乡村集市,针对火化率薄弱的地区进行集中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殡葬政策法规精神家喻户晓,让火葬深入人心,群众的厚养薄葬观念逐渐形成。其间,共发放宣传单1.4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9500余条,制作悬挂横幅1360余幅。

  量化管理、规范执法,确保火化率100%

  火化管理目标化。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殡改工作责任状,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权重民政工作共计占20分,其中殡葬管理工作占5分。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了乡镇党委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有效保证了火化目标的实现。

  殡葬执法规范化。《殡葬管理条例》取消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强制执行权后,县殡葬管理所主动咨询法律专家、律师,积极联系县法制办、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及时制作了《行政处理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理听证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催告书》等殡葬执法文书,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的规范性、透明度。同时,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得到县法院大力支持,对殡改案件进行优先受理、及时立案、依法快速执结,确保全县火化率100%。近年来,该县共发现非法土葬31起,经查处由丧属自行火化12起,经法院裁定清理19起;另有高铁项目通过法院裁定迁坟11座。

  火化监管制度。建立三位一体的殡葬信息监控网络体系,即县级民政部门每月把从各乡镇民政、卫健部门获取的人口死亡信息与殡仪馆的火化信息进行汇总比对,形成三位一体的殡葬信息监控网络体系,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查处非法土葬。同时,以全县死亡概率为基准,对各乡镇(街道)、村死亡人口数进行测算,对长时间低于基准数较大的乡镇(街道)、村,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民政部门进行督查。县殡仪馆将殡葬专用车投放到各个乡镇,招聘当地人当司机,实施一岗双责,由其兼任殡葬信息员,及时掌握死亡信息,其工资收入与火化情况挂钩,有效地预防了非法土葬发生。该县平房子镇近几年火化数量长期低于测算数,经执法人员走访、调查、比对、核实后,发现该镇非法土葬遗体20具。执法人员通过做群众思想工作,说服丧属自行清理9具遗体,另外11具遗体经法院裁定后清理火化。

  优化服务管理,保障群众治丧需求

  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县殡仪馆先后投资1400多万元改造基础设备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先后改扩建火化车间、告别厅、守灵间等服务设施4500平方米,建停车场7000余平方米,更新殡葬专用车辆14辆,新增高档捡灰火化炉一台,并对火化炉尾气环保除尘项目进行了改造。

  落实公示制度,维护公众权益。取消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明确选择性收费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开展殡葬服务协议制度,公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办事流程,使群众获得感增强。

  2019年,全县火化遗体3098具,火化率保持100%。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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